刘晓军:人性的畸变| 第2883期
人性的畸变
安之斋读史札记之一百零一二:《酷吏列传》
作者:刘晓军
(一)
读《酷吏列传》,无比沉重。
这大概是《史记》最令人窒息的一篇,特别是读了《循吏列传》和《儒林列传》之后,简直不忍卒读。我怀疑司马迁故意作此安排,以形成巨大的反差。就像我们之前读袁盎和晁错一样,一儒一法。但你要是将这些酷吏简单归于法家,实在是抬高了他们。他们推崇的是峻严之法,更是残酷之令。
而且我以为,司马迁写作此篇,也是最为沉痛愤懑的。他因李陵事件而入狱,亲身体验过酷吏的可怕。他在《报任安书》中这样写道:
“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心惕息。”
其苦痛之深,非亲历者不能感受。
如果司马迁只是一位作家,那我相信,他一定要将满腔悲愤付诸笔端,以控诉酷吏的滔滔罪行。但他更是千年一出的史家,他在悲愤的同时,更要以史家之笔,冷静记录这个畸形的群体,以及产生这个群体的畸形时代,从而警示后人。
若史家在记录时难免有个人情绪,本篇是司马迁最容易倾注情感的。他写作时绝对无法回避内心的苦痛。可即使在悲愤到无法呼吸时,还是要以史家之角度,从容陈述这段历史——这既是巨大的折磨,也是一种考验。
(二)
司马迁在此篇开头,加了一段序言。语调平静,但切中肯綮。
他首先引用了孔子的话: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话谈德治和法治之别,颇为知名,大概也是孔子关于这个问题最重要的表述。
孔子担任过鲁国的大司寇(即最高司法官),这使得他有机会去观察并思考法治的问题。不知道这番话是不是孔子任大司寇之后所说,如果是,倒像是他对自己职业的感慨。或者说,他在执法过程中,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无力。更何况,彼时之法,尚很不健全。以酷刑约束民众,弊端明显。在这块人治大于法治的土地上,只要稍有良心者,站在民众立场上稍稍思考一下,便会强烈反对彼时的法治之害。尽管以当下眼光来看,德治也很无力,解决不了问题,但跟酷刑一比,高下立判。而且我相信,司马迁以此话为开篇,一定也和孔子一样,相信人性本善。顺从这样的人性,加以引导,才是正道。
司马迁又引用了老子的话,特别是“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法律越是森严,盗贼就越多,这是典型的峻法之害。他说汉朝初立,废除秦之暴政,法网宽大得可以逃漏吞下船的大鱼,吏治淳厚忠实,百姓生活也很是安定。
请注意,这是在汉初,为了扭转秦朝之弊,采取宽松之政,也是大势所趋。按司马迁所记,第一个酷吏出现在吕后时。此人名叫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随着吕后败灭,侯封也被抄家灭族。尽管只有寥寥十数字,但司马迁几乎一语中的,将酷吏产生的原因全部说尽。
首先是“刻轹宗室”,也就是践踏宗室,为吕后站台,投圣上所好。吕后当权,刘氏宗亲当然不服,同样道理,后来景帝时的吴楚之乱,武帝时淮南王、衡山王谋反等等,不绝如缕。如何打压宗室,是天子面临的头等大事。但皇上总不能亲自下场,对你的兄弟伯叔横下杀手,面子还是要的嘛。酷吏便应时而生。想皇上所想,急皇上所急,让皇上隐于其后,他们是皇上最忠实的打手。
其次是“侵辱功臣”,就是打击豪贵。吕后以来,功臣谋反虽逐渐消失,也不再像宗室那样直接对皇权产生威胁,但记忆并不遥远,政治隐患依然存在,打压他们便显得很是必要。更何况,这些功臣家族都有巨资之富,打击他们,可为朝廷敛财,何乐而不为?
(三)
如此,我们便也能理解,为何文帝时代没有酷吏,而景帝时代也只有晁错、郅都和宁成三人。我们之前已在《袁盎晁错列传》中读过晁错,他“为人峭直刻深”,但其严峻苛刻的事例,几乎没有提及。宁成活到了武帝时代,被外戚们整到了监狱里,他竟然越狱逃回家乡,买地租赁,最终混成了地产大鳄。
三人之中,郅都最为典型。在侯封之后,他完全可以作为酷吏发端的范本。
此时的酷吏,还比较纯粹。比如郅都虽然是个狠角色,但公正廉洁,是个大清官。不谋私,一心只为公,这是初期酷吏的特征之一。
这里的一心为公,你也可以理解为心中只有皇上,别的一切免谈。有一回,郅都以中郎将身份(皇上的高级保镖)从驾上林苑。宠妃贾姬上厕所时,遇野猪来袭。景帝示意郅都去救。郅都不仅自己不去,在景帝想亲自去救时,还拼死拦住。他的理念就是,我的责任是保卫皇上,宠妃死了怕什么,天下女人多的是,可皇上只有您一个。
这种一心忠于圣上的执拗劲头,天子自然喜欢,用他去打压宗室,最为合适。比如临江王入狱,他想要刀笔(彼时的书写工具)给景帝上书,竟被郅都下禁令而拒绝,最后临江王自杀。尽管此事惹恼窦太后而被免官,但不久就被景帝起用,任雁门太守,且不必到京城谢恩,以免被太后怪罪,而且重大事件可以从便处理,不必事先上奏。可见景帝有多么赏(需)识(要)郅都。
皇帝如此信任,自己又一身正气,也敢对皇上直谏,朝堂之上当面斥责大臣的过错。当时宰相周亚夫的权势如日中天,为人也很傲慢,只有郅都揖而不拜(很像汲黯)。所谓无欲则刚,权贵们都很怕他,叫他“苍鹰”。
如果酷吏都像郅都一样,那也就罢了。但我们得知道,任何一样新事物的诞生,都是应运应时,符合社会需求,时间一久,便产生弊端(包括制度也是如此)。如果只是迂腐守成倒还罢了,就怕走上邪路,万劫不复。
景帝时的三位酷吏,只是黑暗笼罩前的几朵乌云,他们尚且纯粹的作为,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群魔即将释放,人间迎来炼狱。
如同文景之治是在为武帝时代养精蓄锐,一切都在为盛世的绽放做准备,酷吏也不例外。
(四)
司马迁写了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其实远远不止,在最后的赞语中,他还列举了一些可怕的酷吏,然后感慨道:“何足数哉!何足数哉!”
为何酷吏如此之多,当然首先要拜武帝所赐。
比如张汤。
张汤经田蚡推荐,被任为御史。他第一次深得武帝赏识,是审查陈皇后巫蛊案,深究同党,无一漏网,共三百多人被株连处死。“于是上以为能”,逐步将其升迁。
武帝爱好文献经典,张汤就找来一批熟读《尚书》《春秋》的博士,每每判决重大案件,便附会经义,从中寻得根据。这看起来有些滑稽,因为张汤之为,其实是典型的法家,只不过为了迎合上意,便扯上儒家的外衣。这大概是“外儒内法”最初也是最完美的体现。
如果武帝要严办,他就找严酷的属官去办;反之,就交给宽和之人。
张汤负责审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都追根究底,一网打尽。于是“益尊认,迁为御史大夫。”
汉匈开战,国库耗尽。张汤奉承武帝之意,建议铸造新币,官府垄断盐铁经营,打击富商,并颁布告缗令——即向商人征收财产税,如你隐瞒财产,他人检举查实后不仅要没收全部财产,被罚戍边,没收财产的一半赏给告发者。此令颁布后,全国中产以上家庭几乎全部破产。
国家没钱了,便搞政府垄断,再从富商那里下手去搜刮,然后是中产家庭,这配方……是不是看得有些心惊?
匈奴来请和亲,武帝让大家讨论。博士狄山认为应该和亲,他用前朝之例,说高祖和亲之后,“天下安乐”,景帝在平了吴楚之乱后,“不言兵,天下富实。”自从陛下开始打匈奴后,国家财力消耗一空,边境百姓深受其害。当武帝问张汤意见时,张汤竟说狄山不过是个“愚儒,无知。”在张汤眼里,高祖和景帝都不值一提的,一切只以当今圣上为准。因为他对武帝意图,实在再清楚不过。
甚至他还会故意犯些明显的错误,以便让武帝指正,从而显示圣上之英明。如此揣摩上意,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是极权时代的最大特征。从景帝到武帝,专制越发明显,天下权力只集中于一人。张汤是上天送给武帝的礼物。他越是得到武帝赏识,权势便也越大。
但张汤又是极聪明的。相较郅都那样的纯粹之人,张汤浑身长满心眼。郅都以及武帝初期的酷吏赵禹,都私下不受请托,与人来往甚少,以维持自己独立而严正的判罚。而且他们也置生死于度外,早已抱了“奉职死节官下”(郅都语)的人生信条。张汤不同,他大概也明白,仇家肯定太多。他本“为人多诈”,于是广交宾客,跟公卿贵族打得火热。尽管他用法严刻,声誉却一直很好。连公孙弘这样的儒官,竟然也对他赞誉有加,“数称其美。”
当然最喜欢张汤的还是武帝。张汤生病时,“天子至自视病,其隆贵如此。”
顺便说说张汤之死。
故事很复杂,这里不再赘述。可以这么说,张汤因权势而风光,最后也死于他的权势。他虽然努力结交权贵,但总有仇家,任谁也不可能把复杂的关系网全部搞定。更何况,当人治大于法治,一切以皇上好恶为标准,所有人都如履薄冰,官员们不是去从事正常的工作,而是首先要提防被惩处,被下狱。正如司马迁在最后的赞语中所说,九卿只知道庸庸碌碌地奉职行事,连补救自己的过失都来不及,哪里有空去讨论常规以外的事情?
此时,整个政治生态都已扭曲。善良正直等人性更是不值一提。张汤可以构陷其他官员,别人也会设法算计他。如此而已。
(五)
武帝时代的酷吏中,还有义纵和王温舒很值得一提。
这两人出身相类。义纵年轻时当过强盗,王温舒干过盗墓的勾当,一样的为非作歹。如此两人,竟也混进了国家干部序列,且风光一时。可见彼时的官员选拔,以及吏治,已经混乱到什么程度。义纵是因为姐姐义姁通医术,被王太后宠信,经王太后举荐任命。倒是王太后在询问时,义姁很实在地说,我弟弟品行不好,不能当官。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扭曲畸变的时代,这些在传中如昙花一现的普通人,竟表现出了基本的常识和立场。一个当过强盗的人,怎么可以去当官?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是非判断。武帝却不管,任命他为郎中。这样的武帝,能称得上明君吗?
之前还有一事,当张汤如日中天时,他有个门客田甲,是个商人。他跟张汤相交,也不过是为了利益二字。但他也曾不断“责汤行义过失,亦有烈士风。”坚守如此朴素的是非观,本是社会的常态。义姁是医者,心存仁义尚可理解。彼时的商人,常常被人瞧不起,却能如此坚守,大批酷吏崛起,置基本良善于不顾,只能说明社会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体制已经完全畸变。
义纵最重要的战绩,就是把王太后的外孙逮捕法办。就算你不想批评他忘恩负义,也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出于对法律的维护。可以说,他同样也是迎合上意,帮助武帝打击贵戚。这么干了之后,武帝特赏识,“以为能”,迁为河内太守,“河内道不拾遗。”
学生时代的历史教材告诉我们,古代那些太平盛世,才会“路不拾遗”。《史记》虽还未读完,但已近尾声。搜罗我印象中的“盛世之景”,不妨列举如下:
商鞅变法一年,秦国人“道不拾遗,山无盗贼”;
孔子为大司寇,三月之后,“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
郑国子产为相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
然后就到了本传,除了义纵外,尚有:
郅都任济南太守,“居岁余,郡中不拾遗”;
王温舒,为广平都尉,广平“道不拾遗”。
说实话,商鞅及这些酷吏治下的道不拾遗,我是有点相信的,毕竟你要拾一下,我有酷法,甚至连坐,看你还敢不敢?孔子虽称圣,三个月就能达如此效果,我是大不相信。除非他这个最高司法官搞的也是商鞅那一套。对于子产的执政效果,我在之前的读后感中已经表示出怀疑。在我看来,见遗而拾,本就是人性之常。有人会设法找到主人,也有人会据为己有,都很正常。不要说子产治郑三年,能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给你三十多又如何?很多人都会唱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自诞生到今天,怕是有两个三十年了吧。按照缺什么便宣传什么的定律,这么多年过去了,咱们做到了没?
所以,不要再去赞美这个所谓的盛世之景。它的上空,极可能有一双鹰隼般的眼睛,正狠狠地盯着你,只等着你犯错。那样的空气,阴森冰冷,令人窒息。
(六)
王温舒自己是盗贼出身,他任广平都尉时,找了一群豪强做自己的爪牙,颇似外包的临时工。关键在于,他掌握了这帮临时工的重罪。只要他们顺从自己,尽力抓捕,哪怕之前犯有百罪,也一概抹去;若有所避忌,不肯尽力,则将此人处死,且夷灭全族。所以如前文所提,广平郡不久就“道不拾遗”。不用说,升官,任河内太守。
至于他在河内的这番操作,堪称酷吏为恶的极致。
当然使用的还是广平那套方法。逮捕豪强,连坐千余家,重者灭族,轻者死刑,家产全部没收,杀人之多,血流十几里。短短两三个月,“郡中无声,无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偌大一郡,仿佛成了鬼城。
不对,应该是一片祥和,民心安稳。所以“天子闻之,以为能”。
王温舒后来还设计了一套治理方法,以帮助官员严苛地监视百姓。小到街道村落,都设置接受书信的器具,悬赏让流氓混混投书告发,且有专人负责,如网格一般,互相监督揭发,效果非凡。重要的是,几年下来,他手下的喽罗们也都发了大财。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为治者,其治大抵尽仿温舒。”
一句话,王温舒的经验得到了推广,大家都以他为模范标兵,纷纷向他学习。
但是,最后效果如何呢?
司马迁说,“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这话真是啪啪打脸啊,说好的路不拾遗呢?老百姓好像都破罐子破摔,更加轻于犯法,而且盗贼也是成群结队。“大群至数千人……小群以百数,不可胜数也。”在动员军队,动辄斩首至万余级后,依然无果。朝廷又出台“沈命法”,凡捕盗不力者,郡守以下官吏,一律处死。带来的结果却是,大家串通一气,互相隐瞒,不再上报盗贼之事——什么什么,你说盗贼?哪来的盗贼,咱们这里可太平了——朝廷要的当然就是这个效果。于是,在官方统计数据和宣传口径里,一定是盗贼几乎清零,犯罪率锐减,政通人和,安居乐业……
(七)
正文中提及的最后一个酷吏是杜周。此人仿效张汤,比张汤更善于察言观色,揣摩上意。他还有两个儿子,担任郡守时,其暴虐程度比王温舒还厉害。读到这里,似乎也已麻木,见怪不怪了。倒是有一处细节值得我们细细品味。有人批评杜周不遵循法律,却专门以皇上意旨为判罚根据。杜周的回答是,法律条文是从前的君王认定的,哪来什么不变的古法!意思很明了,只要遵从上意就行,今天的上意,就是以后的法律。
在全文结束之前,司马迁的这一安排尤其显眼。他仿佛在不动声色地告诉我们,所有的扭曲,都是因一人而起。
而且,他也没有将酷吏们一棍子打死,他在最后有一段挺公正的话:
“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
廉洁的可为榜样,卑污的可引以为戒。你不得不承认,他们把教导百姓和打击犯罪配合得很好,虽手段残酷猛烈,但也同他们的官职相称。换言之,在由武帝主导的政治形态之下,他们成群地出现,实属正常。从这个角度看,甚至连他们的做法,也看似正常了。
在这些人看来,他们只是为了迎合上意,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而已。于是,人性发生畸变,一切都扭曲而拧巴——人治的最可怕之处,便是一切是非判断,包括贫贱富贵,千百性命,只在一个人的一念之间。
当然,与其说是人性的畸变,不如说是那个极权制度,就已不合人性。汉武大帝,也不过是这一制度畸变下的产物。
司马迁要做的,就是将所有的这一切告诉后人。因为他知道,这一制度及其产物,势必也会对后世产生久远的影响,绵延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