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美国建国前,美洲这个地方是什么样子呢?公元1472年(相当于中国明朝中前期)欧洲西班牙探险家哥伦布才发现了美洲大陆。那个时候的美洲大陆人烟稀少,只有很少的原始土著人在此生活。
哥伦哥弄错了地方,以为这个地方是印度,就在探险日记上把美洲这些土著人写成了“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这个名字虽然写错了,但是人们并不在意它的对错,就这样以讹传讹,美洲这个地方的土著人后来一直被称为:“印第安人”。
美洲人口稀少,土地肥美,于是欧洲人,尤其老牌的欧洲帝国如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亚、加拿大等国大量移民涌入美洲。
这些欧洲移民大量涌入美洲之后,纷份争抢地盘。原土著(印第安人)他们懒以生存的地方逐渐被移民占领,这些原始的印第安人后来都沦落为欧洲移民的奴隶。
哥伦布,他的探险动机是寻找通往亚洲的新航路和黄金、香料等资源。
这个时期,中国明朝的海上丝绸之路空前火爆,当时中国的大航海家郑和数次率领大型船队下西洋。
明朝政府大力支持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这体现在对郑和下西洋等远航项目的资助上,以及在海上贸易政策方面的支持。
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的发展。明朝时
期,中国已经具备大规模远航的客观条件,如造船技术、指南针的应用等。
欧洲西班亚政府资助的哥伦布海外探险也发生在这个时期。事实上哥伦布的目的也是向亚洲过来。探寻亚洲,中国这些未知的神秘之地。
后来的结果是,很遗憾郑和下西洋的船队与哥伦布探险家并没有相遇。如果当时来自欧洲的哥伦布与郑和能够对接联系上,恐怕世界历史会有巨大变数。世界极大可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此次哥伦布的航行打破了西半球的隔离状态,促进了新旧大陆之间的交流和全球化进程。
哥伦布是在1943年返回西班牙的,发现美洲新大陆的消息很快在欧洲传开。于是此后很多欧洲人纷纷乘船跑到美洲大陆去,再后来,美洲大陆聚集了很多白人,这些白人杀死了很多印第安人,抢了他们的土地,于是鹊巢鸠占理所当然的成为美洲大陆的新主人,这就是美国的前身,一个充满血腥味的国家的早期情形。
此外,关于“印第安人”这一称呼的由来,它最初来源于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时对当地居民的误称,以为自己到达了印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称呼逐渐被接受并广泛使用。
大量欧洲移民进入(北)美洲后,逐渐形成了很多大的农业部落,农业庄园或者叫农场主。这些农业庄园规模很大,它不仅是经济组织,也越来越有政治主权意识,并且很多农场主还有自己独立的武装力量来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侵犯。
英国变成了美洲大陆的奴隶主宗主国。
当时的美洲大陆成了英国的殖民地。
华盛顿的诞生,成长和发展。
华盛顿的祖先是欧洲人,是欧洲的早期移民。华盛顿的祖先移民美洲以后,很快成为美洲的新贵族。
因此,华盛顿的血统是欧洲白人。他
出身于富有家庭。
华盛顿早年当过测量员,后来加入英
军参与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
1759-1774年华盛顿成为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华盛顿在他的青年时期所寻求的是军事艺术和向西部开拓,他的这两种相互有关的志趣指引着他大半生的生活方向。
那时,战争频繁,英法之间断续的敌对行动爆发为漫长的冲突。华盛顿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劳伦斯远征过法国的同盟国西班牙的领地之一——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
劳伦斯为了纪念司令官海军上将爱德华·弗,便将他在波托马克河畔的地产命名为芒特弗农。及至华盛顿得到了这笔产业时,他就保留了芒特弗农这个地名。
1753年,法国士兵入侵俄亥俄州弗吉尼亚的领土。州长罗伯特·丁威迪派遣21岁的华盛顿前去警告法军撤离。次年,华盛顿被委任为陆军中校,他起初参加了一些小规模的战斗,这些战斗进而发展成为法国和英国在美洲所进行的战争(1754-1763之间)。
法国人打败了华盛顿的300人左右的队伍,并于1755年包围和击溃了爱德华的布雷多克麾下的英国正规军。
华盛顿当时是布雷多克将军的副官、他的外衣被四粒子弹打穿,他的两匹坐骑也被击中,而华盛顿却没有受伤。
此后的数年里,华盛顿作为一名上校,统帅一支只有300名弗吉尼亚人的队伍,肩负着保卫350英里边界的艰难任务,以抵御印第安人的袭击。
16-18世纪,正在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西欧各国相继入侵北美洲。到了十八世纪中期,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块殖民地,殖民地的经济,文化,政治相对成熟。
后来,殖民地与英国之间产生了裂痕,英国继续对北美地区采取高压政策,引起了北美地区居民强烈不满。
华盛顿1759-1774年为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1775年至1783年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华盛顿任大陆军的总司令。1787年主持立宪会议,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1789年,华盛顿当选美国总统,1793年赢得连任,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
从美国建国前,建国后和后来发展道路看,美国和美国人有以下不同于他国的地方:
第一.美国没有象中国哪样的传统文化。所以在美国人的观念中,道德、仁义、感恩、忠孝、正义、是非、对错、好坏等等统统很淡薄甚至不存在。
第二.乱世中,美国只认拳头和实力,根本不管是非、对错和正义与否。
第三.国家发展中,别国和其他人的发展甚至死活与他没有关系。唯一的取舍和行动准则就是,是否对他这个国家,是否对美国人有利。
第四.只要对美国有利,他们可以不管是非对错,甚至不顾面子和尊严,转眼之间化敌为友,也可转眼之间变友为敌。只有一个标准:有利可图。
第五.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不同国家,民族,肤色,语言之间“相对”包容性更强。这里用了“相对”这个词,因为美国白人仍然居统治地位。但在美国政府里和很多部门,例如美国白宫官员中,白人、黑人、黄种人、混血种人都有。
第六.美国自己虽然很少直接参与,但是决不怕别人打仗,不论多么血腥,如何悲惨美国人根本不在乎。几乎历任美国总统都主动挑起战争,隔岸观火,美国人自己从中渔利。
第七.不允许别国,别人强大。尤其绝不允许别国强大到与美国势均力敌,甚至超过美国。他们会不顾一切,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去阻止,去扼治他国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迅速强大掘起的黄金时期。其他国家都是在战争中消耗国力由强变弱,而美国偏偏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由弱变强,迅速倔起。因为美国人不怕别人血腥和灾难,只管自己闷声发战争财。
最典型的例子如,二战时期的亚洲战场,美国一边支持中国国民党蒋介石抗击日本,有偿甚至高息的给了蒋介石大批武器和战争物资。另一边高价大批的把美国军火,钢材,石油卖给日本。打得火热,你死我活的中日两国,美国人坐在高山观虎斗,在中国日本双方通过战争物资发大财。
这就是美国政府和美国人的处世之道,发展之路。
假如没有这两年的俄乌、俄欧战争,美国也不会让这个世界消停。美国会以种种的理由和借口挑起其他的战争。
这个世界越乱,战争等等越多,美国才好火中取栗,混水捞鱼,乱中发财,乱中让自己更加发展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