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谓审音与勘同,是指利用历史语言学和比较语言学的成果,对某一文字史料中音译的名物制度方面的外来词汇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出原形,从而得以与他种文字史料进行对勘比较的办法,中外学者用这种办法解决了内陆亚洲史上许多疑难问题。蒙元史、民族史研究过程中若要利用审音与勘同方法,除了掌握汉语和相关语言的发展规律外,还需要了解汉语的音译规则。审音与勘同方法只能作为历史研究的一种辅助手段,不可迷信它的有效性。
关键词:审音与勘同之法;蒙元史研究;汉语音译规则
通过构拟某一文字史料中转写或音译的外来专有词汇的起初读音,求得其原来形态,进而对此进行对勘比较,以此作为历史研究,特别是内陆亚洲史研究重要辅助手段的方法,是随着19世纪欧洲语言学领域的巨大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的欧洲东方学界获得青睐,特别是伯希和用这种方法解决了内陆亚洲史上许多疑难问题。20世纪初,这种方法传到中国,但到30年代才有学者真正掌握并使用它来解决自己研究领域内的难点。[1]对这种方法本身的阐述,国内外学者们则做得很少。冯承钧先生在《多桑蒙古史·译序(二)》一文中对它做了初步的归纳,这应该是汉语学界的开山之作。此后直到1978年,才有著名蒙元史学者韩儒林先生的《关于西北民族史中的审音与勘同》一文问世,[2]该文对这一方法做了科学的总结,“审音与勘同”之名也最先由韩先生在该文中正式提出。此后,黄时鉴先生在《东西交流史论稿·序言》、刘迎胜先生在《纪念韩儒林师》中都对这一方法有所提及;周良霄先生在《元代史·序言》中则具体地谈了些元代和明朝初期汉语音译蒙古语的一些规则。[3]
韩先生的文章以西北民族史研究为例,指出要做好审音与勘同工作,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这里对韩先生所说的三个条件略加解释。第一,要懂得音译词所在语言的发展规律,像我们一般用汉文史料,就必须知道音韵学知识,能够构拟音译字词的当时读音,不能以今训古,用现在的读音分析这些字、词。第二,要知道其他相关语言的发展规律,也就是别的语言的音韵学,懂得被音译的原词当时的读音,也一样不能用今天的读音来读这些词。词汇来自蒙古语的,就必须知道蒙古语的发展规律,如元音和谐律,如前面提到的中古蒙古语中正在消失的喉塞音等。第三,要知道当时的音译规则,汉字音素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被翻译的原词读音因素一一对应,因此必须了解当时音译的人用汉字的什么因素对应外来语的什么因素,哪些音什么情况下是不译的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将音译词和它原来的形态对应起来。三个条件中,前两个是基础,第三个则是关键。
笔者此文主要在韩先生文章的基础上,吸收冯承钧先生等前辈的成果,并参考在南京大学聆听陈得芝师、姚大力师课堂讲授的内容,对运用汉文史料进行蒙元史、民族史等领域研究时利用审音与勘同方法需要了解的汉语音译规则和利用这一方法需要注意的事项作一番阐述。
一、审音与勘同方法
语言学对包括蒙元史研究在内的民族史以及中外关系史研究的促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探讨语言上同源的不同民族的不同演进方式和语言不同源民族间的相互影响,尤其是文化上的影响。语言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特征,对不同民族,特别是古代不同的民族,我们可以根据他们的语言谱系归属进行大致的划分,操同一语支甚或同一语族语言的古代不同民族,在某一个时期应该有或长或短的重叠历史。这一事实有助于研究操同一语族、语支语言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进程,也有助于研究操不同语族和语系语言的不同民族间的相互关系,如果他们的关系存在的话。前者比如,鲜卑、契丹、蒙古操的是同一语族语言,他们早期应该有一段共同的历史。后者比如蒙古族先民迁到蒙古高原后,受到突厥文化的影响,不仅蒙古语词汇中融入了大量突厥语词汇,蒙古语中的j与突厥语中的y的密切对应也是比较明显的证据。比如突厥语yam(来自于汉语“驿”),蒙古语拼作jam(汉译“站”);突厥语Yahud(来自于波斯语或阿拉伯语,意思为“犹太人”),蒙古语作Jahud(汉译“术忽”);突厥语yasaq(法令),蒙古语作jasaq(汉译“札撒”)。《史集》中说花剌子模讹答剌城守将,名Yinalchuq(亦纳勒出黑),号海儿汗(QayirQan);《元史》记此人名哈只儿只兰秃(QajirJinaltuq)。[4]
其二是利用历史语言学和比较语言学的成果,对某一文字史料中音译的名物制度方面的外来词汇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出原形,从而得以与他种文字史料进行对勘比较,这就是审音与勘同之法。当一种文字记载外来的或异族的事物时,往往采用音译的方法,音译的词汇涉及很广,如人名、地名、族名、国名、物名、宗教名称、制度和风俗习惯的名称,等等。这些外来词在本来语言中的准确原意,翻译者或记录者可能知道,但他们觉得不便于用意译,有些词更是只能用音译。时间长了,这些外来音译词有的会进入该记录语言词汇中,如“站”字在汉语中原先的意思是“立”,后来用它音译蒙古语的jam,从此有了“驿站”的意思,进而引申出“车站”的意思。“哥”字原意为“声”,即今“歌”字,后用以音译鲜卑语agha(兄长),于是有了“兄长”之意;为了与原先的“声”相区别,另造一“歌”字表示原意。大部分的外来音译词还是很容易看出不是该语言的本来词汇的。如“胡同”显然不是汉语本来就有的词汇,大多学者认为来自于蒙古语quddugh,“井”意。“忏悔”一词中的“忏”也不是汉语本来词汇,它来自于梵语kṣama,又译作“忏摩”,“悔”意;“忏悔”一词的构成形式类似于“驿站”,只是“站”的蒙古语的突厥语来源yam本身也来自于汉语“驿”。
这些外来音译词汇,不论是否融入记录它的语言,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该语言变化了,这些外来词的读音也同起初不一样了;这时即使拿它的原文过来,有时也不一定能辨别出来。对这些外来词,如果不深究,也就算了,因为至少对它们大概所指一般还是能够知道的,实际上如果连这一点也不知道,审音与勘同方法也是派不上用场的;有时甚至还是能够知道它们的大致或者准确意思的。但是如果能够构拟出这些音译词当初出现时的读音,而且又知道当时音译的规律,对照它种文字史料,我们就有可能找出或探出它的原形,这对我们的研究将起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有可能知道该词更准确的本意。以汉语为例,一些外来文化词汇,既然用了音译,就表示在汉语里没有合适的词汇对应,对它的解释可能也很难到位。知道了它的原形,在它原来的语言中可能有更准确的解释。民国年间一位著名学者说中国史书中有30%的地方他看不懂,这看不懂的30%很多就是因为不懂外来词原意而看不懂的。[5]
第二,同一来源的人名、地名等名物制度,往往在多种文字史料中出现,特别是东方民族,不仅是汉人,古代波斯人、阿拉伯人、吐蕃人以及突厥语诸族等也都有记载历史的传统,他们不仅记载本民族的历史,也记载周边民族的历史。同一来源的名物制度,在不同文字的史料中记载有详有略,如中国古书记载内陆亚洲时是愈东愈详,而域外史料则愈西愈详。知道了不同文字记载的形式不同词汇其实所指都一样时,我们就可以用不同文字史料互相补充;不同文字的文献记载有时还有出入,正好可以互相比勘。
第三,各种史料在传抄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讹误,如果单从某一种文字的史料本身校勘,有时无论怎样花功夫,问题都不一定能得到解决。但是如果以这些名物制度为契入点,同别的文字史料进行比对,就有可能订正讹误。这一点在运用穆斯林史料时特别明显,因为波斯、阿拉伯字母写法中,基座形式较少,通过在基座的不同部位加不同数目的音点来表示不同的字母,在传抄中很容易出现疏忽导致错误。伯希和前的不少学者,就因为不懂不同文字史料间的比勘而未能校出穆斯林史料中的许多讹误,洪钧将他们的成果译介过来,他本人和其后许多学者也不懂利用不同文字史料进行校勘,致使以讹传讹。
第四,审音与勘同之法反过来也有助于音韵学的研究。唐玄奘用“乌仗那”音译梵文Udyāna(地名),说明唐初“仗”字读音正处于由端系向知系转化过程中,所以有腭化现象。蒙古语jam,元代译为“站”,jamchi,元代译为“站赤”;明朝初年成书的《元朝秘史》译jamchi为“札木臣”,显示到明代初年,汉语的-m收声大多已经消失,需要用声母为m的字来音写他族语言中的m音。再比如,通过对元和明初汉语中大量蒙古语音译词汇的读音构拟,加上结合《史集》、八思巴字材料等多种文字史料的相关分析,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喉塞音在中古蒙古语时期正处于逐渐消失的阶段。而像古无轻唇音、古无舌上音等的论断,我们可以从对外来词的音译用字中找到大量的例证。如玄奘用“梵衍那”、慧超用“犯引”译写梵文Bāmiyana(地名,今译“巴米扬”),说明直到玄奘、慧超时代轻唇音还没有从重唇音中分化出来。
二、汉语音译主要规则
就审音与勘同方法来说,汉语音素的辅音比元音更为重要。因为元音变化太细微,稍有差别即成另类,用汉字音译外来词时不可能如此精确。实际上,就汉字来说,韵书上虽然分类细密,但有些不同的韵,彼此间的实际音值差别并不很大,还有些韵,在韵书写成时的实际发音,一般人可能就已经区别不出来了。段玉裁谓若能知支、之、微三韵音差死而无憾,就是一例。唐代普通人也已经不大能分别鱼、虞二韵。汉语音译外来词时,主要重视辅音的对应,包括作为声母的辅音和作为收声的辅音。
古代汉语有以-k、-t、-p收声的入声字和以-m、-n、-ng收声的阳声字,它们大量用来翻译外来名词。“寻思干”译Semskand(地名,今译“撒马尔罕”),“寻”字林韵,以-m收声,对应原词中“sem”部分。-m收声的字有时也用来译外来词以-b收声的音节,因为m、b的发音部位很接近。如“钦察”译Qibchaq(部落名),“钦”字侵韵,以-m收声,译写原词的“qib”部分。
以-k收声的入声字经常用来译外来词中的-k、-g、-q、-gh收声。“药叉”译梵文yaksa(一种怪兽),“药”字药韵,以-k收声,译“yak”部分;该词中古时期又译作“夜乞叉”,“夜”非入声字,故另用一“乞”字表示原词中的k音。“独乐”译Toghla(河名,今译“土拉”),“独”字屋韵,以-k收声,对应“togh”部分。
以-t收声的入声字经常用来译外来词中的-t、-d收声。“设”译Shad(突厥官名),“设”字月韵,以-t收声。在日母字r化以前,-t收声的入声字还常用来译外来词中的-r、-l收声音。例如,“啜”译Chur(突厥官名),“啜”字月韵,以-t收声。“阙特勤”译KülTigin(突厥人名),“阙”月韵,以-t收声,对应“kül”部分。
相比较,用-t收声的字译写-r收声的情况比译写-l收声的情况为多,因为-l收声音节也常用以-n音收声的阳声字译写。“燕帖木儿”译El Temür(元蒙古人名),“燕”字元韵,以-n收声,对应“el”部分。“完者都”译写üljeitü(元成宗皇帝蒙古语谥号),“完”字元韵,以-n收声,对应其中的“ül”。“算端”译Sultan(阿拉伯、波斯文,统治者称号,今译“苏丹”),“算”字元韵,以-n收声,对应“sul”部分。“宴只吉带”音译Ilchikedei(元蒙古人名),“宴”字元韵或谏韵,以-n收声,对应“il”部分。“亦思宽”译IsKül(湖名,今译“伊塞克”),“宽”字元韵,以-n收声,对应“kül”。另外,-t收声的入声字偶尔还用来音译外来词中的-s、-z收声音节。如“结骨”译Kirkis(部族名,又译“黠戛斯”等),“结”字质韵,以-t收声,译原词中“kir”部分;“骨”字,物韵,以-t收声,译原词中“kis”部分。
以-p收声的入声字经常用来译写外来词中的-b、-p收声。“叶护”译Yabqu(突厥官名),“叶”字叶韵,以-p收声,对应“yab”部分。“合”译Alp(突厥官名),“合”字合韵,以-p收声。
入声字用来译写外来词中读音相近的辅音收声音节,是入声字译写外来词的基本规则,另外,以下几种变通情况也是常见的。
第一,当外来词音节尾辅音无法找到尾辅音相近的汉字音译时,往往用一个声母与该尾辅音相近的字,多数情况下用入声字或者阴声字,来音译该尾辅音,取用该字时,主要考虑它的声母,韵母部分则略去。这种情况下,有时还会重复该尾辅音,以与前面音素构成音节,用相应的汉字入声字或阳声字音译。例如,“翳德密施”译写Itmish(突厥文,意为“建立”,用做名号),“德”字端母职韵,以-k收声,声母与原词中前一音节的尾辅音t音相近,故用来译该尾辅音,主要取“德”字的声母,至于其韵母则略去。又,Itmish中后一音节mish以-sh收声,汉字中没有与它相近的尾辅音。将sh重复,构成mishsh,用以-t收声的“密”字译前面的“mish”,-t音发音部位与-sh发音部位相近;再用“施”字译后面的“sh”,“施”字为阴声字,其声母与sh音相近。再比如,“突厥”一词,一般认为音译的是Türküt,但这一Türküt形式尚未在突厥文字材料中发现。其实认为“突厥”一词音译Türk也是解释得通的。“突”字,定母物韵,以-t收声,音译“tür”部分;“厥”字,见母月韵,以-t收声,声母与k音近,取其声母,略去韵母,对应原词中“k”部分。前面提到,音译以-l收声的外来词,在日母字r化前,多用以-t收声的入声字或以-n收声的阳声字音译,但在元代,当外来词-l收声后紧跟g时,音译基本上都用声母近l音的来母字译写此-l收声音。如“别里哥”译belge(蒙古语,意为“证件”)。前一音节bel,重复l成bell,“别”字月韵,以-t收声,对应其中的“bel”部分;“里”字取其声母,译后面的“l”。《金史·粘割韩奴传》用“移习览”译Islam(今译“伊斯兰”),遵循的也是这一条规则,入声字“习”略去其韵母,译原词中的“s”。
第二,当外来词有以弱读元音收尾的音节时,也时常用入声字音译这一音节,此时同前面规则类似,着重其声母,适当考虑主元音,韵尾则略去。如前面提到的“独乐”译Toghla,“乐”字来母药韵,以-k收声,略去其韵尾,音译原词中“la”部分。“逻些”译藏文Lahsa(地名,今译“拉萨”),“些”字以-t收声,这里去其韵尾,对应原词中“hsa”部分。也同前面一规则类似,这种情形下,有时也会重复该音节起首的声母,以与前面音素相拼成新音节,汉字用入声字或阳声字音译这一新音节。如“室点密”译Istami(或Istemi,突厥人名),重复最后音节起首的m,与前面音素ta(或te)成tam(或tem),用“点”字音译,“点”字以-m收声;最后的“mi”用-t收声的“密”字对应,但略去韵尾。在这种变通方式下,弱读元音收尾音节用阴声字音译的情形也不少见。如“屈支”译梵文Küci(地名,又译“龟兹”),重复原词中“c”成Kücci,“屈”字物韵,-t收声,译“küc”部分,以-t收声的入声字音译外来词中的-c收声也不多见;阴声字“支”则音译“ci”部分。
第三,当前面音节尾辅音与后面音节首辅音相连时,还经常重复后音节首辅音,将此重复的首辅音与前面的尾辅音相连成一不带元音的新音素组合,选择入声字译写这一因素组合,取用入声字时略去它的韵腹。如前面说到的“室点密”译Istami(或Istemi),原词中s、t相连,重复t,与前面s相连,形成st,用“室”字音译之,略去“室”字的韵腹和“st”对应。再如“拔塞干”译Barskent(西突厥部落名),原词中s、k相连,重复k,成Barskkent,“拔”字月韵,以-t收声,音译其中的“bar”;“塞”字职韵,以-k收声,略去其韵腹,译原词中新成的音素组合“sk”;原词最后的“kent”部分用“干”字音译,原词最后-t收声音弱读,音译时不再表达。
从上面的常规和变通规则中可以看出,汉语音译外来词时,对发音部位相近的辅音因素有时是不大区别的。如-t收声的入声字可以译写-t、-d、-r、-l、-s、-z、-c等收声的音节,显然,这同汉语入声字收声辅音因素较少有关。实际上,对外来词音节起首辅音选择汉字音译时,很多情况下也不是严格找声母发音完全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字的,只要发音部位相近,都是可以用来译写外来词的。
首先是清浊音基本不区分,如突厥蒙古词Tarqan(意为“自在”,用作官号或称号),有“塔寒”、“达干”、“答剌罕”等译法,对原词起首音选择音译汉字时不区分t和d。其次是b、m音经常互用。前面提及,外来词-b收声音节有时用-m收声的阳声字音译。外来词起首为b的音节有时也用声母音与m音相近的明母字音译。如“没密施”译Bulmish(突厥文,意为“产生”,用作名号),“没”明母没韵,声母对应原词中的“b”,韵尾对应原词中的“l”。“莫贺弗”译Baghatur(突厥蒙古文,意为“勇士”,元代译为“把阿秃儿”,多用作人名),音译该词时,重复原文的gh,成Baghghatur;“莫”字明母铎韵,声母对应起首的“b”,韵尾对应其中的前一“gh”。再如,唐代用“梅录”译Buiruq(突厥官名);金元时期,《圣武亲征录》则译为“杯禄”,《元史·太祖本纪》译为“卜欲鲁”。三是喉音字与牙音字经常互用。王国维先生认为“鬼方”、“昆夷”、“混夷”对应的原词同一,音韵上的证据就是“鬼”、“昆”、“混”三字声母或为喉音,或为牙音[6]。梵文Gaṅgā(河名),多译成“恒河”,玄奘译为“殑伽”自然更为准确,但“恒”字声母与原词起首的g也只是喉音与牙音的区别,用“恒”字译原词也是贴切的。
除了以上一般的规则和也是普遍使用的变通规则外,就具体针对某一语言名物制度的音译还有些特殊的体例。比如对中古蒙古语起首的h,一般不译,用“云都赤”译hüldüchi(怯薛殿前带刀者),起首的h音未译。有时也译出来。蒙古泰赤乌部首领Hambaghai,既译作“俺巴孩”,又译作“咸补海”。成吉思汗的母亲Hö’elün,既译作“月伦”,又译作“诃额仑”。又蒙古语音节末尾的-n音,汉语音译时或译或省。Alchin(人名),或译作“按陈”,或译作“阿勒赤”。Qashin(人名),或译作“合失”、“河西”,或译作“合申”。另外,大约12世纪起,日母字逐渐r化,人们开始用而、尔、儿等字译写外来词中的r音和l音,但是用r化的日母字译写l音仍然是相当晚的事。元代用儿、尔、而等字译写r音的较常见,但l音基本上仍然用以-n收声的阳声字(多见)或以-t收声的入声字(少见)或“勒”、“里”等来母字(多见)译之。所以,不少人用“伊儿汗国”译写Il Ulus是不妥的,应当改作“伊利汗国”。
元音因素方面,对审音与勘同方法本身来说,最值得注意的是中古时期汉语歌、戈二韵部的字的音值仍与上古相同,主元音仍为a,与今天读音大不一样。所以,像“波”、“多”、“哥”、“婆”、“罗”、“拖”、“驮”、“荷”、“贺”、“娥”等字,中古时期主元音都是a。因而,中古时期,外来词ta音节多译作“多”;la音节多译作“罗”、“逻”;pa音节多译作“婆”、“波”。前面所举例证“莫贺弗”译Baghatur,“贺”字译其中“gha”部分。另外,对起首为元音的外来词,起首元音经常不译,尤其当起首元音为i时更是经常省略。如前面提到的“室点密”译Istami或Istemi,原词起首的i音省略。前面说到“哥”译agha,起首元音a省略,“哥”中古时期见母歌韵,声母与gh近,韵母与a近,所以用“哥”音译agha很是准确。另外,蒙古语译写其他语言的名词时,由于难以发出其他语言中起首的r音,往往把r音后面的元音在r前重复,这种转写再译成汉语时,往往就会在原先的读音上多出一元音音译字。如蒙古语转写Ros成Oros,汉语用“斡罗斯”、“俄罗斯”音译。元代宁宗皇帝藏文名Rinchinpal,蒙古文转写成Irinchinpal,音译成汉语为“懿璘质班”。另一方面,汉语译外来语时,又常常将外来语中r前面的元音在r后重复以音译之。如前面提到的“答剌罕”译Darqan,音译时是将原词变为Daraqan后再音译的。“秃鲁花”译turqaq(蒙古怯薛散班),“火鲁赤”译qorchi(蒙古怯薛佩带弓箭者),“哈剌鲁”译Qarluq(部落名),情形类似。古人音译外来词时还有阴阳对转现象,前面提到的王国维先生《鬼方》文认为“鬼”、“昆”两字音译的是同一原词,只是“鬼”为阴声字,“昆”为阳声字。
三、运用审音与勘同方法的注意事项
几代学人用审音与勘同方法解决了不少蒙元史、民族史、中外关系史等领域内的问题,今后应该还会帮助学者解决更多的名物制度考证方面的问题,但是,在运用这一方法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如前面所述,语言是不断变化的,对名物制度词汇审音时不能以今训古。这不仅是指不能用今天的汉语音读汉语音译词,也不能用今天的民族语言或其他语种语言读音读被音译的词汇原词,必须依赖它们当初的读音。
第二,对音译用汉字的古音构拟,不能完全依赖韵书。翻译工作是具体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做的,他们选择汉字时依据的是他们对这些字的读音,有时就是他们所使用的方言的读音,这些读音很多情况下跟韵书不吻合。因此,构拟古音,必须按照音译者使用的古代语言,如按照他的方言进行构拟,而不能照搬韵书。同样,对于被译的原词,也必须按照音译者所听到的音进行分析,而不能根据某种标准音进行对勘。
第三,进行对勘,必须要找到原文的书写形式,而且要在文意上和史料中找到可以勘同的确凿依据。如果找不到原文的书写形式,对该音译词的原文只能做到猜测地步,谈不上勘同。但是,如果在原文中找到某个词,与音译词汇在音读上可以勘同,也不能就此证明原文该词就是音译词汇的本来形式。原因很简单,人类语言中基本音节的数目有限,而大多数语言中专有名词的音节数目又比较少,大多在三个以内,因此在被音译词所在的语言中找语音同音译词相近的专有名词,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有时还能找出很多,但这些专有名词和音译词不一定有什么关系。其实就是在两种不同语言中,要找读音相同的专有名词或一般词汇,只要不管它们的意思是否有关联,也都会找出很多。因此,要将音译词和原词对应,除了读音吻合外,还必须从文意上和史料中找到确凿依据,而且文意和史料证据比读音更重要,否则太容易出错。中华书局版《中国北方诸族的源流》中,大量运用审音与勘同之法,但只注意对音(大多是以今训古式的对音),基本不考虑文意和史料证据,因而出现了许多错误。[7]
第四,在审音与勘同过程中,必须弄清楚音译时被译的原词来自哪种语言,不能简单地直接到该词最早出自的语言文字史料中去找原词,要考虑到中间可能经过诸多的转译。中国历史上对印度的称呼,有“印度”、“身毒”、“天竺”、“忻都”等,它们来自不同的语言,要分别对勘它们的原来形式,就必须到不同的语言文字中去找,而不能都从梵文、梵语里去找。汉文“蒙古”一词,音译的也不是蒙古语,而是女真语,如果想当然地从蒙古文中找对应的读音吻合的原词,那会失败的。内陆亚洲,语言复杂,各种语言又都有诸多方言,从某一语言中出来的词,经过中间多种语言、方言的传递,到最后用某种语言文字音译时可能已经同原先的读音差别很大了。汉语“拂菻”如何同Rom(今译“罗马”)对应,之所以让欧洲东方学家猜谜似地研究了近200年,就是因为中间经过了多次的转译。
第五,审音与勘同方法只能作为历史研究的辅助手段。大量的实例可以证明古人音译外来词时一般是比较严格地遵守翻译规则的,但是随意用字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因此,不仅当一个音译词与外来词对音一致时需要谨慎,以确定是不是该词;当一个音译词与外来词对音不一致时也不表示一定不是该词,同样需要文献资料的确证。所以,不管是用审音与勘同方法来正面证明一个结论,还是从反面来否定一个结论,都不可迷信它的有效性。相对而言,用这种方法来否定一项结论时,功能显著一些;而用它来证明一项结论时,则是必须慎之又慎的。
按,作者屈文军为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蒙元史和民族史研究。原文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