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从史前向文明演进的道路虽然不尽一致,但却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 E. 塞维斯( E. Service) 就描述了古代社会所经历的队群、部落、酋邦、国家四个连续演进的阶段。① 不过,在具体的某一古代社会里,却不必都遵循着这一连续演进的发展模式。从广泛而不是从某一具体区域的视角看,人类社会在从史前向文明、从部落向国家演进的过程中,连续或者不连续地发展出了两类政治组织———酋邦 ( chiefdom) 和王国 ( kingdom) 。酋邦在性质上属于史前时期政治组织的最高形式,而王国则属于历史时期或文明时代政治组织的最初形式。由于人类社会从史前过渡到文明、从部落过渡到国家这一历史时期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各人类社会所处环境的差异性,尤其是酋邦与王国之间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于是常常使得我们难以清楚地区分在史前与文明交替这个特殊历史时期中所出现的两类政治组织的性质,常常把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政治组织混为一谈。当然,从早期国家的角度认识,我们还可认为早期国家这个概念包括从史前到文明演进过程中出现的这两类不同的政治组织形式,既有酋邦这种所谓 “史前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又有王国这种所谓 “早期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换句话说,即是把酋邦看成是早期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初级阶段,而把王国看成是早期国家演进过程中的高级阶段。本文试以古代中国西南巴蜀地区的两种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来说明这个问题。一、清江流域廪君集团酋邦的形成通过部落内部各个血缘单位的联合,实行各个血缘单位的政治一体化,形成血缘集团的政治组织,服从政治组织最高领袖的集中领导与决策,这是古代酋邦的一般特征。在长江支流清江流域,以廪君为最高首领的古代酋邦的形成,走的就是这条道路。我们首先备列文献,然后进行分析。《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记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 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 ( 李注: 《代( 世) 本》曰: 廪君之先,故出巫诞也) 。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皆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 “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伺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 ( 李注: 此以上并见 《代 ( 世) 本》也) ,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这段史料表明,武落钟离山赤黑二穴五姓的关系,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同一部落内部不同血缘单位之间的关系。当时的时代,是没有君长的蒙昧时代,社会成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廪君仅仅是巴氏之子而已,是氏族部落中的一名普通成员。根据 《后汉书》的这段记载进行分析,赤黑二穴五姓酋邦组织的形成,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 第一阶段: 非暴力联合阶段巴氏之子与其余四姓根据部落制传统,以勇力、智慧和技艺来决定谁为最高酋长。掷剑和乘土船两次竞赛,一为 “约能中者,奉以为君”,一为 “约能浮者,当以为君”,均属约定,表现了充分尊重原始部落习惯的特点,整个过程完全不带暴力性质,而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在这个阶段,巴氏子务相以勇力、智慧和技艺取胜,得到五姓的共同拥戴,立以为君,自此称为廪君。不过,这个时候的所谓君,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部落酋长,还没有达到充分掌握并行使集中的政治、经济、宗教权力的最高领袖的地步,由五姓联合所形成的组织,也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血缘部落集团,还没有达到酋邦的发展水平。而这一切的变成现实,是通过下一阶段对外战争的途径实现的。2. 第二阶段: 通过对外战争确立君权的阶段廪君部落集团形成后,迅速走上了发动对外战争的道路,其武力扩张的方向,是从夷水至清江的盐阳,以争夺那里的食盐资源。《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李贤注引 《荆州图副》曰: “夷陵县西有温泉。古老相传,此泉元 ( 原) 出盐,于今水有盐气。”又引盛弘之 《荆州记》曰: “今施州清江县水一名盐水,源出清江县西都亭山。”表明清江盐阳之地是当时有名的盐产地。其时,这一食盐资源为当地的母系部落女首领盐水神女所控制,盐水神女又有盐神之称,① 表明其族在清江流域产盐区拥有相当大的势力。廪君集团来到盐阳,随即便与盐水神女展开大战,“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战争之残酷惨烈,规模之宏大,于此可见一斑。最后,廪君终于一举破敌,射杀了盐神,将盐源据为己有。廪君集团通过发动大规模战争武装占领盐阳之地,并消灭了盐神,这就突破了原始氏族部落的领地原则,把不同生态之间族体的生态互补,变成了跨生态的武力扩张,以政治行为而且是流血的政治行为代替了文化行为和经济行为,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廪君发动对外战争,武力占领清江产盐区后所发生的 “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说明了两个事实: 一是廪君成为这个集团的最高领袖,一是酋邦组织的正式形成,夷城便是它的权力中心所在地,四姓中的上层便是统治中枢的成员。这样,廪君集团的性质便从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两方面同时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从过去的单纯血缘集团转变为现在的酋邦组织,平等社会不复存在。3. 第三阶段: 通过宗教仪式神化君权的阶段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的根本转变,又进一步推动了文化系统的根本转变,通过宗教仪式在意识形态领域神化君权于是成为必要。所谓 “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便深刻地揭示了神化廪君的史实。廪君集团原先并无以人祭祀的习俗,只是当廪君成为政治领袖以后,出于神化廪君的需要才产生的,表明他同时又成为了宗教领袖,集政治、经济、宗教大权于一身,俨然成为酋邦的最高领袖。同时,以人祭祀属于杀殉的性质,它与作为一些古代民族传统习俗的殉葬有着根本的区别,其实质是对被杀者人权的剥夺,而它是以对被杀者政治经济权力的剥夺为前提的。显然,这意味着廪君对于酋邦之内的族众有着生杀予夺之权,这种权力又是通过神权的形式反映出来的,表明了君权与神杖合一的事实。《世本》记载的廪君出自巫诞,从原家族中分化出来后,到达武落钟离山 ( 今佷山) 定居,然后扩张至清江流域,战败当地的 “盐水神女”,“于是君乎夷城”,是为了夺取食盐资源所进行的扩张,由此而导致了廪君集团层级组织的诞生和形成。在分层的政治体系中,使巴、樊、瞫、相、郑五姓的社会结构复杂化,最终形成酋邦这种政治单位。这是古代酋邦形成的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从对廪君酋邦形成过程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不是由于人口压力、土地限制等因素导致文明起源,而是由于对食盐资源的争夺,通过政治手段直至军事占领,而导致了文明因素的出现,导致了政治权威的兴起,导致了与平等社会不同的分层社会这样一个新型政治组织――酋邦的诞生。二、四川盆地三星堆古蜀王国的形成亨利·梅因 ( H. Maine) 在其名著 《古代法》中说过,最早出现的国家可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组织,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是在最早的国家形成以后不久出现的。① 亨利·梅因的论断是建立在对西方社会的材料分析基础之上所进行的归纳判断,具有相当说服力。但中国夏商周三代的情况与西方社会不尽相同,血缘关系及其组织和原则不仅在先秦夏商周三代尚不成熟的国家里没有丝毫消融,而且在秦汉以后越来越成熟的国家里还继续长久地与地缘组织同时并存而且交织在一起,这就是宗族组织和农村公社的二重性表现之所在。古蜀三星堆鱼凫王朝的建立,使古蜀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原则同时发生了剧烈变化。由于鱼凫王朝的建立是三代蜀王酋邦战争的结果,② 因此蜀王蚕丛和蜀王柏濩的部民就成为了鱼凫王朝的国民,古蜀也就从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演进为以血缘和地缘二重结构为基础的社会。由于古蜀王国内部血缘关系多元化局面的形成,鱼凫王朝就不再是一个由单一血缘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单位,而演化为一个由不同血缘组织所构成的政治单位,即以鱼凫氏为统治者集团的政治共同体或国家。虽然鱼凫王朝时期的古蜀国还是一个早期王国,它的血缘组织形式及其某些原则仍然长久地保存着,但是倘若仅仅根据它的血缘组织形式就轻率地否认其国家与文明性质,那将是极不科学的。在国家形态上,鱼凫王朝时期的古蜀王国是一个实行神权政治的国家。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出土的大量青铜器、青铜礼器群、黄金面罩 ,无一不与宗教神权息息相关,即令是三星堆巨大的城墙,本质上也是神权政治的产物。因此很明显,出土于一号坑内的金杖,实际上就是一具标志着王权、神权和经济、社会财富垄断之权的权杖,为古蜀王国政权的最高象征物。金杖杖身上端的三组人、鱼、鸟图案说明,金杖既被赋予着人世间的王权,又被赋予着宗教的神权,它本身既是王权,又是神权,是政教合一的象征和标志。金杖上的人头图案,头戴兽面高冠,耳垂三角形耳坠,与二号祭祀坑所出蜀王形象造型———青铜大立人相同,表明杖身所刻人头代表着蜀王及其权力。鱼、鸟图案的意义在于,鱼能潜渊,鸟能登天,它们是蜀王的通神之物,具有龙的神化般功能。而能够上天入地,交通于神人之间的使者,正是蜀王自身。所以,金杖不仅仅是一具王杖,同时也是一具神杖,是用以沟通天地人神的工具和法器。《淮南子·地形》说: “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都广即是 《山海经·海内经》中的 “都广之野”,指成都平原; 而所谓 “建木”,或许就是三星堆出土的青铜神树。既然众神从这里上下于天地,那么金杖上的鱼、鸟,便能够通过金杖那无边的法力,沟通人神,挥洒自如了。自然,与鱼、鸟同在图案上的蜀王,就是指挥、支配人神之间交际的神了。金杖的含义还不止于此。杖用纯金皮包卷,而黄金自古被视为稀世珍宝,其价值远在青铜、玉石之上,因此使用黄金制成权杖,又表现出对社会财富的占有,象征着经济上的垄断权力。所以说,三星堆金杖有着多种特权复合性的象征意义,标志着王权 ( 政治权力) 、神权 ( 宗教权力) 和财富垄断权 ( 经济权力) 。这三种特权的同时具备,集中赋予一杖,就象征着蜀王所居的最高统治地位。同时,它还意味着,商代的古蜀王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权政体。王权采取神权的形式,是政治权力宗教化的一种表现,它意味着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的形成。王权与神权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最高宗教领袖,正如陈梦家先生所说 “既为政治领袖,又为群巫之长”①,这是文明初兴时代盛极一时的风气和特征。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金杖,上有人头、鱼、鸟图案,一般认为它们是鱼凫王的合成形象。将鱼凫这一族群的传统神物与王者形象直接结合为一体,正是直接表现出了鱼凫王既为最高政治领袖,又为最高宗教领袖的至高无上地位,证明鱼凫王朝时期的古蜀王国是一个实行神权政治、政教合一的早期国家。三、三星堆古蜀王国的权力运作系统古代四川盆地以广汉三星堆遗址为中心的古蜀王国,是一个实行神权政治的独立王国。对这个独立王国神权政体的运作系统进行分析,将有助于增进我们对于上古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深入了解。1. 分层社会的复杂结构王权形成并诞生于分层社会之中。在文明社会之前的酋邦 ( chiefdom) 时代,社会分层还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等级制结构,不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方面都还没有达到国家形态的复杂社会水平。只有在文明时代复杂的分层社会中所诞生的王权,才具备了对社会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的全部垄断权,即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力。在三星堆文化的时代,古蜀王国已经是一个在中央集权统治之下的高度复杂的分层社会。这个复杂的分层社会由区分为阶级的各个人群所共同构成,存在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区别,其间的界线壁垒森严,各阶级的内部又有不同的阶层和职业集团。古蜀王国的统治阶级由国王、王室子弟、姻亲、贵族、臣僚和武士等构成,也包括分布在各地的大大小小的地方性族群之长,他们都是世袭贵族,世世代代享尽荣华富贵。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和二号祭祀坑出土的各式青铜人像、人头像,② 其间的时代相距达百余年以上,可是它们却在若干基本形制方面,比如面像、表情和衣式、冠式、发式等方面颇为一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意味着它们所象征的历代统治者集团完全是一脉相传、世代相袭的,在政治上所实行的是王位和贵族的世袭制度。③古蜀王国统治阶级的上层和核心是一个权势倾人的神权政治集团,这种情况可以从三星堆一、二号坑内出土的大量青铜制品、黄金制品、象牙、海贝和玉石器得到确切证明。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器的总重量达 1000 公斤以上。如此巨量的青铜器,需要 5—20 倍的铜矿石才能熔炼出来,④ 也就是说,需要 5000—20 000 公斤铜矿石原料,才能炼出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器,这还不包括制作青铜器所必需的锡和铅。成都平原本土缺乏制作青铜器的铜、锡、铅等原料,这些原料只能通过某些途径,远距离地从其他地区进口。我们曾经从四川与云南青铜器合金成分相近的角度,推论三星堆青铜器的原料很有可能来自四川盆地以南的云南地区,① 而金正耀教授等对三星堆青铜器高放射性铅同位素的研究成果,② 当可以充分证实这一假说。三星堆古蜀王国要获得铜、锡、铅等青铜原料,其获取途径主要包括贡纳、贸易以至掠夺,其交换代价无疑是十分巨大的。因为,贡纳必须以征服为前提,而征服又必须以豢养一支强大的军队为前提,付出包括武器装备、军事训练、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食物供应等在内的人力、财力、物力和组织等方面的沉重代价。至于征服以后的占领,则情形更为复杂。其实掠夺也是如此,倘若没有供养一支强大的军队,要从遥远的云南地区掠夺回如此巨量的青铜原料,是绝不可能的。即令是远程贸易,也必须付出商队组织、军事保护以及用以交换的物品等代价。能够以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来占有并享用这些贵重物品的,除了核心统治者集团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个人和社会集团能够做到。至于其珍贵价值远远超过青铜器的黄金制品,以及数量庞大的整支象牙,和专门用于重大祭祀和礼仪场合的成批玉石制品,其获取和制作过程及其使用权力,也都同样不是除了核心统治者集团而外的其他任何个人和社会集团所能够拥有的。这就说明,居于三星堆古蜀王国最上层的核心统治者集团———神权统治集团,垄断了这个王国的所有青铜原料和其他贵重珍稀物品的获取、占有和使用等一切权力。三星堆遗址巨大的城墙也是神权统治者集团高高在上的重要证据。三星堆遗址古城东西长1600—2100 米,南北宽 1400 米,现有总面积 3. 5—3. 6 平方公里,其规模超过了早商时期商王朝统治中心的 郑州商城。修建如此高大坚固的城墙,开掘如此巨量的土方,加上土方运输、工具制作、城墙设计、城垣施工、食物供给、组织调配、监督指挥以及再分配体制等一系列必需的庞大配套系统,足以表明 统治者集团控制着足够支配征发的劳动力资源,控制着众多的人口,控制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源,控制着各种各样的劳动专门化分工和各种类型的生产性经济。神权统治者从把自然资源、生产性 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物化为大型城墙建筑的角度,来显示国家的巨大威力,来标志神权与王权的强大和尊严,来象征统治权力的构造物和它的无限支配能力。而城圈的广阔,则表明城内的社会生活、政治 结构早已超出酋邦制水平。结合对众多劳动者的统治和对丰富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控制来看,显然已经存在一个集权的国家组织。③ 这个集权的国家组织的核心,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者集团,他 们拥有并掌握着政治、经济、军事、宗教、意识形态等一切大权。在核心统治者集团的外围,是由各级臣僚和分布在各地的大小权贵以及众多的地方性族群之长所组成的统治阶级中下层,他们的权力或大或小,各受其上层或王室的直接指挥和制约,整个统治阶级呈现 为一种层层从属的金字塔结构或品级结构。三星堆古蜀王国的统治阶级豢养了一支常设的武装力量。在三星堆遗址两个祭祀坑内出土了大批玉石兵器,主要有戈、矛、剑等形制,毫无疑问是从实战使用的兵器演化而来。在三星堆二号祭祀坑中还 发现了 20 件三角形锯齿援直内无胡戈,也是从实战兵器演化而来。三星堆祭祀坑中还发现了不少全身披挂戎装的青铜甲士雕像,既有站立甲士像,又有跪坐甲士像,充分证明古蜀王国常设武装力量的 存在。而在古蜀王国腹心地区的成都新繁水观音④和彭县竹瓦街⑤发现的大量属于殷末的各式青铜兵器,以及在作为古蜀王国北部边疆重镇的陕南汉中城固发现的 80 多件商代中、晚期的三角形援蜀式 青铜戈,① 更加证明了古蜀王国豢养了一支强悍的职业军队的事实。古蜀王国的被统治阶级包括各种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和精神资料的生产者。大体说来,有各种农业生产者、陶工、木工、漆工、雕刻工、纺织工、酿造工、矿工、石工、玉工、运输工、冶炼工、建筑工 、艺人,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劳动生产者。此外,还有专门的商人阶层,在神权统治集团的支配下,从事对内对外的各种交换和贸易活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有着壁垒森严的界线,不得逾越。三星堆遗址内多出生产工具的区域,与基本不出生产工具但却出有大批玉石礼器和雕花漆木器等奢侈品的区域之间; 几乎完全没有随葬品的 狭小墓葬,与瘗埋着巨量青铜器、金器、玉石器、象牙、海贝的大型祭祀坑之间,形成无比强烈的反差和对照。而三星堆遗址内出土的两具双手反缚、跪坐、无首的石雕奴隶像,则意味着统治阶级不但 可以剥夺并无偿占有被统治阶级的剩余劳动,而且还握有对被统治阶级的生杀予夺大权。这些,非常深刻而活生生地刻画出了古蜀王国这个神权政体的性质。2. 基本资源的占有模式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当社会由于自己的全部经济生活条件而必然分裂成为两大对立阶级时,为了压制阶级之间公开的冲突而出现了第三种力量,这个第三种力量便是国家。恩格斯以后,由于大量新材料特别是人类学和考古学资料的发现与积累,使学术界对于国家起源的问题得以进行更加细致的研究,获得了若干新的进展。其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在理论上提出了分层 的概念,并且提出和进一步完善了基本资源的概念。社会各人群对于基本资源的不同关系,形成经济分层,它是一切社会分层和权力分层的基础。统治阶级之所以能够在经济上获得统治地位,首先是通过控制并占有基本资源来获得的。美国人类学家弗里 德 ( Morton H. Fried) 在其名著 《政治社会的演进》( 1967) 中指出,只要有获取基本资源的不平等情况,就有分层存在,伴随着分层的是社会分化为根本不同的经济集团,那些获取基本资源较多 或者获取基本资源不受限制的人构成一个阶级,那些获取基本资源受到限制或者很少能够获取同样资源的人构成另一个阶级。按照弗里德的解释,所谓基本资源,不单是指人们生存和再生产所必需的包 括食物、工具等在内的各种消费品,还包括这些消费品的来源,② 以及获取和制造维持人的生存和再生产的必需品的各种手段。③以下,我们对古蜀王国的基本资源占有模式进行一些分析。( 1) 对基本生活资源和生产者的占有与控制基本生活资源主要是指维持生活所必需的食物。古蜀王国的各级统治者、大大小小的奴隶主,数量不少。从方圆 3. 5—3. 6 平方公里的巨大的三星堆古城看,其中必然聚集着大批权贵和显宦。作为商 代古蜀王国次级中心城市的成都,④ 由近年成都市金沙遗址考古发掘的新材料再次证实,⑤ 商代晚期它同样是一座颇具规模的早期城市,其中照样聚集着大批权贵和显宦。这些为数众多的权贵和显宦 之所以能够花天酒地,为所欲为,生活得很奢侈,最基本的前提,就在于他们占有并控制了全部土地资源、生产资源、食物资源以及大量的食物生产者。古蜀王国的贵族统治者们嗜酒如命,三星堆遗址 中发现了大量式样不同、制作精美的青铜和陶质酒器,⑥ 为这些贵族和权贵们所专有,其腥闻在上、作长夜之饮的奢糜场面可以想见。大量的酒必然是以消耗巨量的粮食原料为前提的。这种情况十分明 显地说明,古蜀的贵族统治者已经控制了食物生产,控制了食物生产者,而这些又毫无疑问是以对于土地资源的控制和占有为前提的。这种现象,不但是贵族统治者阶级占有了农业劳动者阶级剩余劳动 的证据,而且也是他们控制了基本生活资源的证据。( 2) 对手工业生产者及其产品的占有和控制规模庞大的三星堆古城,巨量青铜原料的开采、加工、运输、冶炼、翻模和铸造,大批玉器和石器的生产和加工,大片宫殿、居宅的建筑,以及成都羊子山高达 10 米、总面积约 10 733 平方米、使用 泥砖 130 多万块、用土总量达 7 万立方米以上的三级四方形大型礼仪性土台,① 成都十二桥商代大型木结构宫殿建筑,② 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大批青铜器、金器、玉石器和重达 1 吨以上的象牙,大 量的、各式各样精美的金、玉、铜、石、陶质等工艺美术品,如此等等,均无不出自于各类专门手工业劳动者之手。而所有这些物质成果并且连同蕴涵在其中的全部精神成果,都统统被贵族统治者们一攫取,全部据为己有。这就充分表明,这些手工业生产部门已经全部成为显贵们直接控制的生产领域,所有生产者及其产品,都成为他们那贪得无厌的巨大物质享受和奢侈糜烂生活的重要源泉。( 3) 对生产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战略性物资的占有和控制在古代文明之初,铜矿、锡矿、金矿、玉矿等自然资源,往往是一个文明古国各种资源中最为重要、并且是最富于战略意义的资源,同时也是一国之中最为重要的物资财富。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重达 1000 公斤以上的青铜制品,所消耗的铜矿砂、锡矿石等原材料达 5—20倍以上,足见制造青铜器所需的铜、锡矿原料之多,表明神权与王权控制并占有着这些最重要的战略物资 资源,或其来源,或获取它们的各种手段。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各种黄金器物多达 100 件以上,金沙遗址出土的黄金器物更是多达数百件,金器数量之多,形体之大,均为商代中国所仅见。③ 黄金自古视为珍宝,人们总是将黄金世代相传,从不 轻易抛置,所以亘古以来,考古中发现的黄金器物并不多见。可是仅仅在古蜀国故都废墟的一角,便埋藏着如此丰富的纯金器物,这不能不使人感到古蜀国的神权政治领袖们是何等严密地控制着金矿的 开采、黄金的加工和金器的制作,并把所有黄金据为己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玉石器,绝大多数发现于显贵们的居住区和两个祭祀坑当中,这同样表现了玉石资源为统治阶级所控制和独占的事实。( 4) 对生产工具以及劳动分工的占有和控制迄今为止,有关商代末叶之前古蜀窖藏和墓葬中埋葬生产工具的最早材料,见于四川新繁水观音墓葬④和两次在四川彭县竹瓦街发现的青铜器窖藏。⑤从新繁水观音晚期墓葬开始,蜀墓中埋葬大量、成 套的金属生产工具这种习俗成为传统,并且生产工具还往往与青铜礼器和兵器等形成组合关系。青铜礼器和兵器是贵族身份和地位的重要代表和象征,埋葬青铜生产工具,与埋葬青铜礼器和兵器具有同 样的内涵和意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先秦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⑥。这种体制和观念表现在墓葬中,就是大量埋葬各式精美的青铜礼器和兵器: 礼器代表 “祀”,象征着对宗教礼仪的占 有和控制; 兵器代表 “戎”,象征着对武装力量的占有和控制。而蜀墓中与青铜礼器和兵器共生的大量青铜生产工具,其意义显然是象征着对生产工具和劳动分工的占有和控制。从整个蜀墓的发展序列 来看,墓主生前地位越高,墓葬规模越大,随葬的金属生产工具的数量就越大,品种就越多。四川新都大墓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代表。①这种情形再清楚不过地表明,随葬金属生产工具数量的大小、品种 的多少,是与墓主生前的身份和地位有直接关系的。对金属生产工具的占有数量和种类,成为对劳动分工领域的占有深度和广度,以及以此来区分尊卑贵贱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 出社会分层的情况。蜀墓和窖藏出土的金属生产工具,大多数是刀、凿、斧、斤、削、锯、锛等,与手工业有着密切关系。这种情形意味着,古蜀的青铜手工业工具是属于统治者所有的,手工业生产和分工完全被贵族统治者所控制和垄断。( 5) 对宗教礼仪用器以及宗教性建筑的占有和控制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全部青铜器群、玉石器群、黄金器物群以及某些陶器群,在性质上多属礼仪之器,均在礼仪和祭祀场合使用,无一不为神权政治集团所独占。兀立在成都平原一望无垠的原野川泽上的 三星堆古城城墙,以及高达 10 米的成都羊子山土台,② 也是古蜀神权无比强大的表征,它们以无法抗拒的物质形式的力量来威慑万民的心灵,从而达到巩固神权统治的目的。由此可见,宗教神权是古 蜀王权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王权的核心。以上分析表明,在古蜀王国,基本资源是由国家和统治阶级所占有的。其中,自然资源、战略性物资资源和宗教礼仪资源,由统治阶级当中的核心统治者集团代表神权国家所垄断占有,生活资源如粮食 、酒类、肉类等和一些生产性资源 ( 如生产工具) 则由各级统治者所分别占有,国家则以收取贡赋的形式同各级统治者分享这些资源。3. 再分配系统的运作机制( 1) 农业产品的再分配模式在古代社会,一切农业生产品的流动模式,总是从次级聚落流向中心城邑,供各个脱离食物生产的阶级和阶层消费,而次级聚落的食物资源,都从广大农村直接流动而来。三星堆古城、成都金沙和十二桥遗址,都分布有不少平民的居址、作坊和工场,表明其中存在着大量的非食物生产者。他们当中,有建筑者、运输者、各门各类的手工业生产者以及艺术者等等,也有贵 族统治者们的家内奴隶。这是一大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人群,他们的基本生活资料,须由周边甚至远地的农村生产,直接或间接地流向这些中心城邑。这部分农业产品,连同被中心城邑内麋集着的大批贵 族显宦们所消耗、挥霍的大量粮食、酒类、肉类、瓜果、蔬菜以及其他各种食品,均由各个次级聚落和低级聚落以交纳贡赋或其他形式无偿提供。( 2) 畜牧和渔猎产品的再分配模式三星堆遗址出土大量各种兽类的遗骨遗骸,如鹿骨和一些大型动物的遗骸等等。这些动物和野兽,都是狩猎或兼事狩猎、畜牧的部落为中心城邑的统治者提供的,也是一种由次级或低级聚落向高级中心流动的模式。成都金沙遗址发现了大型卜用龟甲,十二桥遗址除出土各种兽类遗骨外,也还出土不少龟甲,都是占卜所用的。据动物学家研究,成都十二桥出土的卜用龟甲是陆龟的腹甲,而陆龟并不出产在成都平原 。③可见,十二桥出土的陆龟是从外地引进的。根据 《山海经·中次九经》、 《华阳国志·巴志》、左思 《蜀都赋》刘逵注引谯周 《异物志》等记载,岷山和川东各地出产大龟。古蜀王国在这些地 方虽有若干文化传播和渗透,然而究非蜀土,蜀王政令也不能直接抵达。因而,出产在这些地方的大龟,只能是通过贸易交换方式引入古蜀中心城邑的,是一种双向性的物资流动模式。( 3) 手工业产品的再分配模式一是贵重的手工业产品,如金器、青铜器、玉石器和雕花漆木器等,仅在中心城邑出现,表现出单向性的流动模式。二是珍稀原材料,如金、玉、铜、锡、铅、象牙、海贝等资源的流向,可分为几种情况: 其中出产在蜀地的,呈单向性地流往中心城邑; 不产于蜀地的,则以贡纳或交换等形式,呈单向或双向性地流往 中心城邑。如海贝和象牙,分别出产在印度洋和南中国海地区,这些产品就只可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贸易双向性地交换而来。三是青铜兵器的流动。三星堆遗址以外各地发现的蜀式青铜兵器,在出土地区均未发现铸铜作坊的遗迹。而在三星堆遗址,却发现大量铸铜的坩埚和铸出铜器后取出的模具碎块,以及大量熔炼青铜器后遗留下来的炼渣,表明三星堆遗址有大型青铜器作坊和工场。这些现象可以说明,包括兵器在内的金属军事装备,在古蜀王国是由中心城邑三星堆直接流向次级城邑或各个军事据点的,属于单向性 的流动模式。四是大型礼器群的流动,仅仅出现在古蜀核心统治者集团所在的三星堆古城和作为次级统治中心所在的成都金沙遗址,分布范围极为有限,其成品的制作就在这 2 座城市内,或部分来源于次级城邑,呈 现为封闭式、单向性的流动模式。( 4) 富于特殊用途的自然资源的再分配模式这类自然资源,本身其实是大自然极其普通的赐品,例如土、石、木材等。但由于这类自然资源可以充作各种各样的生产和生活材料,所以被赋予某种权力或神秘力量的内涵。据 《华阳国志》和其他舆地之书的记载,在成都平原古蜀王国的故土上,有数量众多的巨石建筑,这就是为学者们所盛称的 “大石文化遗迹”,它来源于古蜀人对其先民及其居住环境的怀念,被作为 一种国家崇拜性质的纪念性建筑,建造并矗立在成都平原古蜀王国故土各处。成都平原是一个大河冲积扇平原,本土不产任何大石。作为古蜀王国大石文化建筑材料的巨石,都是从邛崃山开采,经过千 辛万苦运送到成都平原,再立于各地的。① 这种流动,是一种单向性的流动模式。此外,海洋生物资源的发现应当引起充分注意。三星堆一、二号坑内出土了数千枚海贝,其原产地主要是印度洋深海水 域和南中国海,是古代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通用货币。三星堆出土的海贝,均从印度和东南亚地区交换而来,它们不仅被古蜀王国的权贵们作为财富的象征,更是作为垄断对外贸易的标志。②海贝的发 现,表明了古蜀王国的权贵们对于外贸及其手段的独占。从对外贸易角度而言,这是一种互动性、双向性的物资流动模式。再分配模式体现了生产、消费、交换、分配体系的全过程及其运作机制。古蜀王国的再分配模式,根据上面的分析,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类结构: 第一类是各次级聚落或族体间广泛的互惠性交换和贸易。第二类是各种物资从次级聚落向中心城邑的单向性流动以至高度汇聚,主要物资种类有食物、贵重手工业生产品、艺术品、奢侈品,尤其是富于王权权威和神权权威以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自然资源和物资。第三类是从中心城邑反向流动于各次级聚落和军事据点的单向性流动,这类物资主要是青铜兵器。第二类物资流动的大规模化及其在中心城邑的集中化所表现出来的高度社会控制,与第三类物资的反向流动所表现出来的对专职暴力机构的控制和垄断,充分说明古蜀王国的王权行使范围和程度,都已远远超出酋邦制组织的酋长权力,达到国家政权的水平。这一方面意味着古蜀王国的城乡连续体、文明中心和原始边缘等多重结构体系的形成; 另一方面则深刻地揭示出,在古蜀王国的再分配体制中起决定作用的控制系统,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其核心是王权和神权,其典型物化形式是金杖、青铜雕像群、青铜礼器、青铜兵器、玉石器、城墙、宫殿建筑和大型祭坛。4. 统治集团的分级制体系权力系统的研究,是了解权力性质、权力行使的广度和深度的关键。三星堆出土的大型青铜雕像群,便是其中的秘密之所在。三星堆青铜人物雕像,包括各式立人像、跪坐人像、人头像、人面像,以及金杖、金面罩等,是古蜀王国采借外来文化并加以创造性适应整合的一种对权力内涵的表现方式。①这些采借移入的文化因素 ,因其处处充满着神秘王国气氛,因其为古代蜀人所从未曾见,为整个古代中国所从未曾见,恰好适应了古蜀王国在神权的庇护下强化王权的需要。例如,作为王权、神权和财富垄断之权三位一体的最 高权力象征物的金杖,无疑适应了代表蜀王统一政权和群巫之长的标志物那样一种现实需要; 而大型青铜雕像群不仅显示了蜀王对物质财富的垄断和在精神世界中的巨大威慑力量,还活生生地展现出古 蜀王国的神权与王权结构,即群巫从属于大巫、诸王从属于蜀王这一现实的权力结构,足以使诸神和诸王对于大型礼仪中心的朝拜奢望得到充分满足,特别有助于王权的神化,因而被古蜀加以采借并同 自己的文化进行了创造性的整合。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出土的青铜人物雕像有好几种形制,各式之间存在着服式、冠式和发式上的若干区别。服式上,有左衽长袍、对襟长袍、右衽长袖短衣、犊鼻裤等,各不相同。冠式上,有兽面 ( 或花状齿形) 高冠、平顶冠、双角盔形冠等区别。发式上,有椎结、辫发、光头等区别。不论从人类学还是从中国古代文献对古代民族的识别标准来看,衣、冠、发式都是区分族别的最重要标志,此外 还有语言、饮食等。三星堆文化的语言和饮食今已难以详考,但就其衣、冠、发式而言,一、二号坑出土的青铜人物雕像群明显地表现了不同族类的集合。证之史籍,不难看出这些族类包括氐羌和西南 夷诸族。根据结构分析,这些雕像所代表的社会地位至少有两个层级。二号坑所出连座通高 260 厘米、与真人大小基本一样的头戴兽面 ( 或花状五齿) 高冠的青铜大立人像,衣襟前后均饰异形龙纹,双手前伸 围抱,做手握象牙状,可以肯定是群像之长、一代蜀王,即古蜀王国的最高政治领袖,同时又是主持宗教礼仪活动的神权领袖,即群巫之长、一代大巫师。第二个层级是各式人头雕像,其间看不出有明 显的高低贵贱之分,它们共置一处,无主次之别,意味着地位基本没有差别,当然更不可能是用作祭祀礼仪牺牲 ( 人牲) 的代用品。各坑人像与礼器共存的情况,表现出众多族类举行共同祭祀礼仪活动 的情景。这个青铜雕像群结构的核心,便是青铜大立人。青铜大立人头戴兽面高冠,其形象与金杖图案上的人头像一致,表明是最高神权政治领袖。它身着左衽长衣,脑后椎结,与 《蜀王本纪》所记载的蜀人 “椎结左衽”完全一致,确切表明是蜀国之王、 群巫之长。其余各式人头雕像,则是各族首领、次级群巫。不论群巫之长还是群巫,在当时都被各地奉若神明,代表着各地大大小小的神。在古代社会,各国之君、各族之长同时又是其治民所尊奉的神,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又因为这些君长们主持各种祭祀仪式,垄断天人之际的交通,正如 《国语·楚语》所记载的重、黎 “绝地天通”一 样,因而同时又成为了掌握神权的巫师。于是,君统与神统就这样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既然三星堆古蜀王国把西南夷群巫聚集一起,共奉蜀之主神,那么,这种群巫与群巫之长、各国之君与天下共主 的关系,就形成了一种多元一体,有层次、有主从的层级结构关系。②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由于其巫师的形象特别突出,由于它高踞于群像之上,既有王者之风,又有主神之仪,因此无疑是群巫之长。其他人头像、人面像则多为西南夷形象,或氐羌人形象,它们代表着蜀 王治下各地的各级统治者、各族之长或群巫。由此看来,青铜雕像群所表现的内涵,是一个以古蜀王为核心的、有众多族类拥戴的统治集团的层级权力结构。包括出土青铜雕像群的一、二号祭祀坑时期的三星堆文化面貌,是成序列地继承和演进的,表明从三星堆遗址二期以来,古蜀的社会基本结构未变,统治者族属未变。同一时期三星堆文化的空间分布, 除三星堆遗址及其周边区域而外,从考古文化上显示出来的还有成都金沙和十二桥遗址商代文化层、羊子山土台、指挥街遗址、新繁水观音遗址、雅安沙溪遗址、汉源和石棉商代遗址和遗存、重庆忠县 泔井沟遗址、汉中城固青铜器群等,以及古文献如 《华阳国志·蜀志》所记载的岷江上游的蜀文化等一大片连续性空间,它们不论在文化面貌还是文化内涵上都同属于三星堆文化,因此均应纳入古蜀文 化区范畴。①它们与三星堆的关系,是古蜀王国权力结构中各个层面和各个支撑点同权力中心的关系。其空间构架可以从这样两个方面来认识:第一,从平面结构看,三星堆遗址与其他遗址的关系,是一种中心遗址与边缘遗址的关系。第二,从垂直结构看,它们之间又是一种高级中心与次级中心和一般性聚落的关系。平面与垂直两种结构,使我们能以立体的视角,清楚地看出商代古蜀王国的统治在空间上的广延性和层级性,从而看出王权行使的广度和深度。分布在成都平原到汉中盆地的与三星堆文化相同的遗址,由于在当地找不到其起源、演变的序列,而三星堆遗址本身有着清楚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序列,年代又早于那些遗址,因而它们必定是三星堆文 化在空间上的延伸,三星堆遗址则是同一文化的传播源所在。同时,三星堆文化本身持续发展达上千年之久,又充分说明了古蜀王国的统治在时间序列上所达到的高度稳定性。空间上的连续性和时间上 的稳定性,无可置疑地表明: 三星堆作为蜀王之都,是最高权力中心之所在; 其他位于不同层级和边缘地区的各级次中心及其支撑点,则是这个中心在各地实施统治的坚强基础和有力支柱,只是其族别 各异而已。这种情况,与青铜雕像群所呈现出来的统治结构完全一致,表明古蜀王国的最高权力中心控制着分布有众多族类的广阔地域,这片广阔地域内的各个地方性族系之长,都是臣属于古蜀国王权 的小国之君,既是蜀之附庸,② 又是共奉蜀国主神的群巫。这一点,同商代诸方国与商王朝的关系极为类似。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一方面揭示出商代蜀国王权的宗教神权性质,另一方面揭示出古蜀王国统治集团的分级制体系,看出它王权行使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对广阔地域上各个地方性族系之长的直 接控制。结 语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初步获得下面几点结论。第一,酋邦的政治制度,从清江流域廪君集团的情况分析,经过从非暴力联合阶段到通过对外战争确立君权的阶段直到最后通过宗教仪式神化君权的阶段,由这三个阶段的连续演变,最终发展成为由巴 、樊、瞫、相、郑五姓组成的具有层级结构的酋邦,巴氏子廪君成为酋邦的最高首领,即所谓“酋长”或 “酋豪”。在这个以部落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酋邦内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是祭祀制度,它包括以 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 1) 祭祀仪式本身,即 “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③,通过杀人祭祀于庙堂 ( 祠,祠堂,汉代及以后的祠堂,即相当于先秦的宗庙) 的仪式,以达到威慑和制裁的目的。近 年考古学家在清江流域和渝东长江流域发现的青铜器上往往铸刻有虎的形象,大多与此有关,它们应是廪君集团祭祀制度的物化表现形式,表明了祭祀制度的固化。 ( 2) 通过祭祀仪式,采取政治权力 宗教化的方式,使 “四姓皆臣之”① 的强权政治转变成以祭祀为中心的神权政治,使强权统治转化为宗教统治,以宗教掩盖政治,以文化代替暴力,使控制合法化。通过神化廪君的方式神化酋长权力 ,使权力合法化,达到强化酋长权力的目的。清江流域廪君酋邦植根于血缘组织,但它的层级结构的顶端是巴氏子,而巴氏始终占据着酋邦首领的位置,掌握着酋邦的各种权力,凌驾于血缘集团之上,从而表现出廪君酋邦所具有的初期国家的性质,可以认为它处于早期国家的初级阶段,或许这就是所谓 “史前国家”。第二,王国的政治制度,从三星堆古蜀王国分析,在经济分层、社会分化、政治经济宗教等权力的集中化以及再分配系统等方面,均与酋邦社会具有共同特点但却在更高的层面和更广阔的空间更加深刻 地体现出来。它的更加深刻的内涵在于,三星堆古蜀王国所统治的民众,已不光是鱼凫氏古蜀人本身,还包括早于鱼凫王朝在成都平原立足而被鱼凫氏所征服的蚕丛氏和柏濩氏 ( 柏灌氏) ,此外还有西 南夷诸族群。这就是说,由鱼凫氏所建立的三星堆古蜀王国已是一个突破了氏族部落血缘纽带的血缘与地缘并存的政治组织。同时,三星堆古蜀王国建立了一支武装力量,部署在它的疆界并用于对外征 服战争,另外还有考古迹象表现出拥有用于对内制裁的机器。这几点,可以说比较充分地表现出了一个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内涵。第三,比较而言,三星堆古蜀王国不论在政治组织的演进还是在政治制度的完善方面都比清江流域廪君酋邦前进了一大步,前者已经达到国家水平,后者还处于酋邦制度之中。然而,由于历史文献的缺 乏,包括二者在内的有关中国西南地区酋邦和国家的历史资料必须从考古发掘中获取,必须透过考古资料进行观察和分析,因此对这些社会的政治制度的研究存在着相当难度,并且不大可能达到十分具 体的程度。不过,通过上面的分析论述,我们还是可以认识到,从某些基本要素看,酋邦与国家在政治制度上没有太大的差别,例如经济分层、社会分化、政治经济宗教等权力的集中化、再分配系统等 等,是酋邦组织和国家组织都共同具备而为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但是,从另外一些因素看,酋邦与国家却又有着根本的差别。恩格斯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认为国家的特点有二: 一是按照 地缘而不是按血缘来划分国民; 二是军队、警察、监狱等公共机关的设立,而国家的本质是暴力。就我们所分析的中国西南地区的早期国家而言,在恩格斯所总结的两个特点中,除开并不是完全按照地 缘而是按照血缘与地缘并存来划分国民,以及国家除暴力而外还有组织社会正常运转和组织生产等基本职能 ( 酋邦亦具) 而外,国家的这两个特点可以看作是国家在政治制度方面不同于酋邦的两个根本 区别。这在我们对清江流域廪君酋邦和四川盆地三星堆古蜀王国的分析中得到了清楚的证明。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12&ZD133) ; 上海 085 社会学学科内涵建设科研项目。作者简介: 段渝,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 先秦史、巴蜀文化。]]>
酋邦与国家形成的两种机制———古代中国西南巴蜀地区的研究实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理论研究特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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