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一)就工业类型企业而言,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万元;职工数量不得超过100名;且总资产应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二)其他各类企业,遵循相同准则,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万元;职工数量不得超过80名;且总资产应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的评定主要参考三个指标:资产总额、员工数量和税收指标。具体而言,工业型企业资产总额不得超过3亿元,其他类型企业资产总额应限制在1亿元以内;工业型企业员工总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员工总数不超过80人;同时,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这些指标共同构成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2024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元,员工不超过100人,资产不超30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元,员工不超过80人,资产不超1000万元。具体标准因行业而异,需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征。
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经营模式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我国对这类企业的界定与分类,主要参考其雇佣员工数量、年度营收及资产总额等标准,同时综合考量行业特性。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分类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政策制定和扶持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为国民经济注入活力。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需满足三大条件:业务须符合非限制及禁止领域;工业服务企业员工不超百人、总资产不超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人数不超80人、总资产不超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元。满足条件可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