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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著名权威学术期刊《Nature》浓墨重彩地介绍了一种来自古代中国的乐器,并在封面上刊登照片,标题是“Sounds of the Stone Age”(石器时代的声音)。
此时,距离这种乐器被制造出来,已然过去了长达八九千年的历史;而它的面世,仅仅只有十几年时间。
如何给这种乐器命名呢?主持测音工作的黄翔鹏认为,用最自然最简单的命名,称“笛”即可,不必旁求“琯(guǎn)、籥(yuè)”等先秦古籍中所见之名。于是,“贾湖骨笛”之名诞生了。
制作骨笛的骨骼来自于哪种动物?鉴定动物长骨属性,主要依靠两端的骨关节,但骨笛的两端在制作时均被锯掉了。后来,张居中整理贾湖出土动物骨骼时,发现了一支保留了一端骨关节的半成品骨笛。经鉴定,贾湖骨笛的材质主要为丹顶鹤尺骨——即鸟类翅膀前臂部。
在儒家经典《周礼·春官》中有载:“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jué)、徵(zhǐ)、羽。”五声也叫五音,是构成古乐的五个基本音阶。正如我们学习音乐时,入门课上首先要学的便是“1、2、3、4、5、6、7”(do、re、mi、fa、sol、la、si)等基础音符。宫商角徵羽对应了“1、2、3、5、6”。五声后来又发展出变徵、变宫两音,合为七声。
为何多出了一个“变徵之声”?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先秦时期中国到底是否存在七声音阶,成为一个史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历史学家郭沫若等人认为,荆轲的变徵之声可能是从两河流域传入的。
而贾湖骨笛的出土和演奏,向世人毋庸置疑地宣告,早在八九千年之前的中国,就已在使用七声音阶。经考古学家测定,贾湖文化有三个发展阶段(公元前7000—前6600年,前6600—前6200年,前6200—前5800年),而骨笛也可根据形制分为三种类型,与这三个阶段基本对应。由早期骨笛开五孔六孔、吹奏四声和五声音阶,逐渐发展到晚期能奏出完整的七声音阶,以及七声之外的一些变化音。
《汉书》说:“协音律,作诗乐。”《千字文》有言:“闰余成岁,律吕调阳。”音与律常常合称,有时律还代指音乐。律,是规章,是标准,规定了乐音的音高、使用尺度、产生方法。当贾湖先民在骨管上刻痕钻点,比照这些标准开孔制笛,“律”的概念便随之刻写在中国的音乐文明史上。
为何贾湖文化会诞生如此先进的音乐文化?又为何贾湖先民如此热爱音乐?贾湖骨笛的传奇色彩,让人不由得浮想联翩。
仍旧是两个数字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80年代的六次发掘中,出土骨笛27支,墓葬共有349座,每座墓葬出土骨笛的平均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如果再考虑到有的墓葬中出土不只一支骨笛,这个比例恐怕更是悬殊。显然,在贾湖先民族群中,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骨笛的主人。是什么人呢?
有的骨笛表面契刻有精细的几何图案,在生产力落后的石器时代,可谓奢侈,那么拥有骨笛的人必然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制作骨笛需要一定的数学计算能力,吹奏骨笛的演奏技法也不可或缺;而在出土骨笛的墓葬中,还有龟甲、叉形骨器等陪葬品。种种迹象,将骨笛主人指向一个特殊身份——巫师。
▲ 骨笛既非纯粹的娱乐乐器,也非一般人可以持有。出土了贾湖骨笛的墓葬中,另外一件器物尤其突出,以龟甲和石子制成的摇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