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范式或纲领是通过研究不同国家的历史事实来归纳经济原则。它在方法论和认识论等方面,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是对抗的。德国历史学派给我们重要的启示是:必须正确处理规范与实证、归纳与演绎、历史与理论的关系。理论经济学研究应该用规范的、抽象演绎的方法;商业周期、政策性研究应该从历史事实出发、要有问题导向意识,运用归纳法和实证等方法。经验借鉴不能照搬照抄,必须将所借鉴的经验升华为理论或定理,再与本地的实际相结合。同时,我们也不能只强调本地的特殊性而轻视带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经济原则和管理原则。
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人都知道,《国富论》搜集了大量的、丰富的历史资料。斯密既用演绎方法,但更多的是遵循了英国经验主义传统,主要使用归纳方法。大卫•李嘉图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推向了颠峰,而李嘉图主要使用的却是抽象演绎方法[1]。而当时英国有一批经济学家强调遵循培根和亚当•斯密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法的传统,后人把他们归为英国经济历史学派[2]。但这个学派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就而最终默默无闻[3]。
我在《德国官房学派》一文已做过介绍,在十七、十八世纪,德意志经济学的主流是官房学派。官房学派是德国版的重商主义。在十九世纪至20世纪初,德意志经济学的主流是经济学的历史学派(Historical schoolof economics)。它与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分庭抗礼。
德国经济学的历史学派的方法是“历史的”,因此,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验观察和归纳推理,而不是从理论命题中进行演绎推论。其主要思想是每一个经济现象是其社会环境的产物,它作为长期过程的结果,已在历史上成长起来。德国历史学派对19世纪的德国是具有代表性的,但对其他地方影响较小。它对人类行为的观点要求在社会心理学中研究。在法国,这导致了社会学和社会历史学的建立;新历史学派在美国有些影响,也影响到制度经济学产生(伊特韦尔,1992.p.555)。
(一)德国与启蒙运动
18世纪欧洲的启蒙思想主要是法国和英国的传统,19世纪则突出的是德国传统。英国启蒙思想的特点是经验主义,法国是浪漫主义特色;德国则是理性主义特色。同时,英国、法国是“启了蒙”的人民来推动统治者“启蒙”,而德国是“启了蒙”的社会精英和统治者来推动人民的“启蒙”。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这个革命是由康德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1956.p.588)康德指出:“启蒙就是人从他咎由自取的受监护状态走出。受监护状态就是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理智的状态。如果受监护状态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缺乏无须他人指导而使用自己的理智的决心和勇气,则它就是咎由自取的。因此,Sapere aude[要敢于认识]!要有勇气使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格言。”(康德,2010h.p.40)。也就是说,“启蒙运动”就是人们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受监护状态”,在公共事务上“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
(二)德国民族国家的形成
民族国家是欧洲在19世纪及20世纪主导的现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实践,与18世纪欧洲的传统帝国或封建王国不同。15、16世纪,西欧的英、法、西班牙等国先后形成为统一的民族国家,并且出现了以专制君主为核心的加强中央集权的趋势。
十九世纪的德意志分裂成300多个诸侯国,但一些大的诸侯国也建立了君主制度,向中央集权的方向发展。1806年,拿破仑灭亡神圣罗马帝国,建立莱茵联盟。1813年,拿破仑失败后德意志建立神圣同盟。1815年,成立德意志邦联。当时有34个邦国和4 个自由市。1848-1849年,德国出现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864年,铁血政策俾斯麦统治的普鲁士战胜丹麦战争,1866年,又将奥地利赶出德国。1867年建立北德意志联邦,1871年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德意志完成了以普鲁士为主体的统一。
民族国家的形成需要有民族国家的理念。1834年,在经济学家李斯特的积极工作下所建立的“关税同盟”,就是德国经济发展的第一步,也为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黑格尔的历史主义
历史主义(Historismus)是指从历史的联系和变化发展中考察对象的原则和方法。历史主义的原则可以溯源到古代哲学家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提出和主张这一原则的有G•B•维科、伏尔泰、G•W•F•黑格尔等。其中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形式下明确地系统地阐述了这一原则,他试图把人类历史说成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过程。
黑格尔认为观察历史有三种方法。第一种观察方法就是原始的历史观察法;第二种观察历史的方法就是反省,它的特点就是能在叙述历史的同时,概括出一种超越时代的精神;第三种方法就是哲学的历史,即用哲学的方式来解读历史。黑格尔运用的是哲学的方法。黑格尔的历史主义也表明,任何人类社会和所有人类活动,如科学,艺术或哲学,都是由他们的历史所决定的。因此,他们的本质只能通过理解所述历史来寻求。此外,任何此类人类努力的历史不仅会持续下去,而且会对以前的事态发生反应;这是黑格尔著名的辩证法的来源,通常由“正题、反题、合题”的模式来总结。
黑格尔说:“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这一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自由的主要本性,---其中包含绝对的必然性,----将显得渐渐意识到它自己(因为依照它的概念,它就是自我意识),并且因此实现它的存在。自由本身便是它自己追求的目的和‘精神’的唯一的目的。这个最后目的便是世界历史。这个最后的目的,便是上帝对于世界的目的。”(黑格尔,2001,p.20)
(四)李斯特开创性的经济学研究
李斯特,G·F.(1789-1846年)是德国经济学的历史学派的先驱,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怀疑论者和批判者。李斯特的奋斗目标是推动德国在经济上的统一,这决定了他的经济学是服务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国家主导的工业化,经济发展阶段论和贸易保护主义等等。其以具体行动力促成德意志关税同盟,废除各邦关税,使德国经济获得统一,并对后世德国的统一产生影响。关于李斯特的经济思想,我在《F•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一文已做初步介绍。
十九世纪德国经济学的主流是历史学派。实际上还有两位重要的经济学家,即戈森和杜能。
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HermannHeinrich Gossen,1810-1858年)是边际效用理论的先驱。1854年出版《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然而问世后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戈森在失望与痛苦之余,在1858年要求停止发行并销毁余书,以致该书曾长期下落不明、埋没于世。直至19世纪70年代,才由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和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发现并肯定了戈森学说的价值与意义。
约翰·海因里希·冯·杜能(JohannHeinrich von Thünen,1783-1850)系统地分析了农业分布规律,认为在土地肥沃程度相等条件下,由于农场距离都市远近不同,因而农业经营方式也不同,农业收益就有差别,从而论证级差地租。还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增加投资,不仅能增加资本收入,也可提高工资。杜能是现代西方区位理论的先驱。
德国经济学的历史学派是19世纪德国出现的学术经济学和公共行政学的一种方法,在20世纪之前一直存在。历史学派可分为三个时间界定的时代,每个时代都由一批著名的经济学家代表。他们通常被称为“旧历史学派”,“新历史学派”和“最年轻历史学派”。用这些标签来追踪每个群体的经济思想:
(一)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
1.威廉·罗雪尔(WilhelmRoscher,1817-1894)是德国旧历史学派的创始人 。罗雪尔拒绝了普遍的理论体系,认为经济行为取决于历史、社会和制度背景。其代表作《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1843年)被翻译成中文。
2.布鲁诺•希尔德布兰(Brun Hildebrand,1812-1878)是一位多产的思想家。他的主要著作是《现在与未来的经济学》(1848年),包含对他的时代之前或属于他的时代的经济制度的精辟批评。
3.Karl Knies(1821 - 1898年)的主要著作是1853年出版的《从历史方法的立场出发的政治经济学》。这是对其经济科学应用历史方法的详细阐述和辩护,这也是历史学派最系统和最完整的宣言,至少在逻辑上是这样[3]。
(二)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
旧历史学派和新历史学派之间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旧历史学派是程序化的,但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愿景;而新历史学派执行了这个计划,但失去了这个愿景”(Tribe ,2002)。在古斯塔夫•舒马勒(Gustav Schmoller)的领导下新历史学派形成。新历史学派声称经济学本质上是一个规范性的学科。其目的应该是为政策制者和商人提供工具。根据这一观点,历史研究的目的是找到与当前情况相关的例子。历史学家,除了Schmoller,如Lujo Brentano,Adolf Held,Erwin Nasse,Albert Schäffle,Hans von Scheel,Gustav Schönberg和Adolf Wagner,于1872年成立了社会政策协会,作为经济政策活动的工具。新学派的主要观点:
(1)经济研究中强调道德因素的必要性。Schmoller(1875)和Schäffle(1861)特别强调了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经济实践中有三种组织原则:第一,个人兴趣; 第二,社会的普遍利益;第三,仁慈的动机。与此相对应的是三种不同的体系或活动领域:一是私人经济;二是强制公营经济;三是慈善机构(caritative)领域。然而,即使在第一个原则中,私人利益的行为也不是无限的,更不用说干预,过度和滥用公共权力。因此,这一领域的检查和控制的基本原则必须是一种“经济道德”,在理论上绝不能将这种“经济道德”置于实际应用之外。在上述第三条原则中,道德影响当然至高无上。
(2)经济学和法理学之间必然存在的密切关系。个人的经济地位,而不仅仅取决于所谓的自然权利,甚至取决于他的天赋,受当代法律制度的制约,而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历史产物。Adolf Wagner系统地确立了这一点。他声称,重农主义者的经济结构基础上的绝对自然主义理论已经失去了它对个人自由和财产的绝对概念。
(3)对国家职能的不同概念。亚当▪斯密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一般遵循卢梭和康德的观点,即国家的唯一任务是保护社区成员免受暴力和欺诈。但是,德国历史学派认为,它无法抵挡现代文明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德国的历史学派承认国家不仅是维护法律和秩序的机构,而且是国家的一个“监察专员”,即社会成员,满足他们的所有需要和问题:它当然应该促进知识和审美文化。应该执行公共卫生规定和正确的生产运输条例。至少在没有家庭维护和监护的情况下,它应该保护弱势社会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贫困人口。它应该保护劳动者免受人身伤害造成的最严重后果,而不是由于他自己的疏忽造成的,通过法律上的承认和监督来协助工人阶级的努力,以达到个人自救的目的,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3]。
(三)最年轻历史学派代表人物
“最年轻”(youngest)历史学派的成员具有不同的风格。起初,他们似乎在一些“另一个世界”(other world)上运作,而不是施密勒一代,并试图回到罗雪尔的早期实证主义。然而,很快,他们想要表现出“不同”,以确保他们的学术生涯,吸引大量的读者,并因此与出版商签订合同。出于这个原因,这个“最年轻”的学派桑巴特(Werner Sombart ,1863~1941)、阿瑟·斯庇索夫(ArthurSpiethoff,1873-1957)和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比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883 -1950)更接近马克思经济学。
列入这个最年轻的历史学派的学者,他们是商业周期研究以及跨学科社会科学的重要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采用了罗雪尔和旧历史学派的实证主义方法。然而,当希特勒执政时,这个团体被解散,其大部分成员都前往美国。而马克斯•韦伯、熊彼特的主要著作均被译成中文。
由门格尔领导的奥地利经济学院与由施穆勒领导的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支持者之间爆发了经济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争论。这场争论是门格尔1883年出版的《社会科学方法研究》反驳德国历史学派的看法。他们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 ,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问题。门格尔认为, 以广泛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假设为依据的“纯”理论, 通过正确的逻辑分析, 得出的结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以经验数据为基础的定理缺乏普遍意义。施穆勒也赞成对实施研究和理论都加以使用,但他更加关注现实世界的经济制度是怎样发展成现在的这种状态的? 支配它们的法则和规律是什么?并认为适当的方法是从历史实证研究中归纳出普遍原理来。他的研究方法的出发点是实证研究而不是假设(沃恩,1992)。
第二 ,关于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分歧。门格尔认为经济学实际运用的主要方法是抽象演绎法 ,而不是历史归纳法。他认为,经济科学的问题是找出典型事件的因果规律, 适当的方法应当以经济现象的最简单的因素为起点。因为更为复杂的人类现象便是这些最简单的因素通过这些规律形成的,他称之为“因果—遗传”方法(沃恩,1992)。事实上这是一种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施穆勒认为 ,就使用演绎法和形成经济理论而言, 最重要的是对历史事实和材料有丰富的知识。他主张某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便同时考虑问题的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方面。
第三 ,关于理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的分歧。门格尔认为人类知识可区分为个别的和一般的两类。人类的全部预见,都是以一般的知识或理论的知识为条件的。理论经济学的目标就在于说明预见的条件, 以便作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因而,需要提出一般的假定作为分析的前提。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规律, 与此相对应,他把规律分为精确的规律和经验的规律。经济理论具有科学的性质。尽管它的规律不象某些其他科学那样严格,同它的科学事实并不相关。经济科学阐述准确的规律, 但是在现实中对这些规律的观察, 受到反映这些规律的事件的复杂性的妨碍, 也受到观察的人类行为的非经济目标的冲击 ,因而人们决不能以指出相反的经验例证来否定经济学的准确规律(沃恩,1992)。而施穆勒及其学派并不明确地否定规律,承认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秩序,有些情况下当他们努力发现这些秩序时, 他们自己却成为决定论者(Schinzinger,1992)。他们不相信决定历史规律的因素是简单的,应该应用历史的和文化人类学的方法来处理经济问题。
这篇文章是两个月前整理而成的。因写作过程中着凉使腹部胀气引起心脏不适,医生断然要求住院并建议尽快做换瓣膜手术。手术很成功,但毕竞是开腔大手术,很伤元气。现在活动、工作时间一长,精力还是不支,深感疲惫。暂不想写新的文章,故将这篇文章修改完在博客上发了。
研究德国历史学派并不是学术“考古”,对于我们运用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借鉴国外经验,研究中国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是有裨益的。
第一,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范式或纲领是通过研究不同国家的历史事实来归纳经济原则。
德国历史学派(GHS)与英国历史学派一样,断言经济原则应该通过研究不同国家的历史事实来归纳。他们提出历史是关于人类行为和经济问题的关键知识来源,他们声称经济学是针对特定文化的,而不应在空间和时间上推广。他们拒绝所谓普遍有效的经济定理。GHS认为经济学是严谨分析的工作,而不是逻辑哲学。
当论及全球统一制度时,Roscher和Schmoller提出了三个基础性命题:(1)人类社会充当自然生物;(2)各国遵循历史发展规律;93)没有任何其他法律可以在社会科学中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客观上讲,GHS为社会改革立法建立了经验基础,同时,他们也在努力阻止马克思在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中传播。因为马克思主义讲普遍性和规律性。
就德国的历史学派发展来说,“旧历史学派”,“新历史学派”和“最年轻历史学派”的经济思想是有差别的。
德国历史学派在很长一段时间控制着德国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的任命(1882-1907年)。直到1900年,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学术界一直占主导地位。1930年以后,历史学派在大多数经济学系中都有所下降或消失。它在历史系和商学院仍然有保留。 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主要影响力是约瑟夫·熊彼特。熊彼特关于创新和创业角色的工作可以看作是历史学派创作的思想的延续,熊彼特的思想影响了美国的制度经济学。冯·施穆勒和桑巴特的作品值得一提。 Alfred D. Chandler,Jr(1918-2007)通过历史研究对解决商业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Richard R. John,1997)。
第二,德国历史学派与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派。
亚当•斯密非常重视历史事实。斯密既用演绎方法,但更多的是遵循了英国经验主义传统,主要使用归纳方法。大卫•李嘉图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推向了颠峰,而李嘉图主要使用的却是抽象演绎方法。而当时英国有一批经济学家强调遵循培根和亚当•斯密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法的传统,马尔萨斯与李嘉图在经济学方法论和经济思想方面展开了激烈的争论[4]。
奥地利经济学派在价值理论方面是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他们沿袭戈森的“边际效用理论”。在方法论上是反对德国历史学派的。奥地利经济学派发扬了李嘉图的抽象演绎法。
第三,德国历史学派与马克思经济学。
1842年秋,马克思(1818-1883年)接替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年)被聘为《莱茵报》的主笔。马克思小于李斯特29岁,成名也晚于李斯特。
马克思和李斯特都受黑格尔(1770-1831年)和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年)的历史哲学和历史法学的影响。1842年马克思写的手稿《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对历史法学派进行了批判。1845年,马克思写的《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文,对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批判,提出了自己的生产力概念,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范式。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方面主要继承李嘉图的抽象演绎方法和劳动价值理论。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马克思恩格斯,1972.p.122)
“最年轻”的历史学派如桑巴特、阿瑟·斯庇索夫和马克斯•韦伯、熊彼特、更接近马克思经济学。但是,施穆勒反对马克思主义,他努力防止工人阶级的革命。和马克思一样,他对经济史有确定的观点,但出于伦理的原因,他无法接受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点。他不认为这是社会主义,他的道德标准是社会公正,他认为这是一个客观真实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或政治立场。
第四,我们必须正确处理规范与实证、归纳与演绎、历史与理论的关系。
在我国的经济学研究和政策研究中,正确处理规范与实证、归纳与演绎、历史与理论的关系,仍然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理论经济学研究应该用规范的、抽象演绎的方法;商业周期、政策性研究应该从历史事实出发、要有问题导向意识,运用归纳法和实证等方法。经验借鉴不能照搬照抄,必须将所借鉴的经验升华为理论或定理,再与本地的实际相结合。同时,也不能只强调本地的特殊性而轻视带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经济原则和管理原则。
[1] 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四种不同的定义:一是马克思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古典经济学是指在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代表着进步力量的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中经亚当•斯密的发展,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二是凯恩斯的定义,凯恩斯认为,从斯密起到他自己之前的理论全部为古典经济学;三是熊彼特的定义,熊彼特认为,斯密属于重商主义,1790-1879年的经济理论属于古典经济学。四是当今西方经济学中广为接受的观点,即古典经济学是指从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出版开始到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出版之前这段时期的理论。
[2] 英国历史经济学派。英国历史经济学派(English historical school of economics)的鼎盛时期大约为1875-1890年。主要代表人物有:William Whewell(1794-1866),RichardJones(1790-1855),Thomas Edward Cliffe Leslie (1827?–1882),WalterBagehot(1826 –1877),Thorold Rogers(1826-1877),ArnoldToynbee(1852-1883),William Cunningham(919)和WilliamAshley(1860 –1927)。
他们在19世纪早期大卫李嘉图的演绎方法取得胜利之后,寻求归纳经济学中的归纳方法。该学派认为自己是强调弗朗西斯·培根和亚当·斯密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法。
英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普遍认同以下观点,即:(1)用归纳方法研究经济学,而不是古典和新古典理论家所采用的演绎方法。(2)他们认识到需要进行仔细的统计研究。他们拒绝了“个人利润最大化”或“快乐和痛苦计算”这些假说。(3)他们强调没有适用于一切时间、场合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他们认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对于国家和大众来说过于抽象,无多大的实际裨益,而且情况还在恶化。
[4] 经济学说史著名的经济学方法三次大的争论。第一次争论是马尔萨斯与李嘉之间的争论;第二次是门格尔与施穆勒之间的方法论争论;第三次是萨缪尔森与弗里德曼方法论之争(傅耀,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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