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毛皮贸易看17世纪北美殖民史
一、先到先得,有钱一起赚
就这样,法国人去了加拿大,荷兰占据了纽约,英国立足弗吉尼亚,大家都有光明的前途~~
顺带提一下,因为当时欧洲殖民者只探索了北美东海岸,大陆西部边界究竟在哪没人知道,此时宣称势力范围都是按着纬线圈地,只有南北不论东西,所以当时的地图变成了这个样子....
(约翰·米切尔 1755年绘制)
二、找人!找人!还是找人!
二、大家各凭本事咯
当英国人慢慢出现在自己势力范围中时,荷兰和瑞典人马上站在了一起,共同抵抗英国。但没过多久,双方翻脸,荷兰花了8年时间才在1655年占领了新瑞典。转过来英国从新英格兰地区(波士顿附近)向南,从弗吉尼亚(华盛顿附近)向北,双线夹击新尼德兰,人口数1:10带来的劣势,最终使荷兰在1664年8月投降,新阿姆斯特丹被改名纽约。
(1663年欧洲各国殖民地人口数对比,荷兰当时已经没了)
总体而言,相对于当时的英国,法国人虽然在工业品竞争力、移民数量都无法匹敌,但依靠着和印第安人更友好的关系、无畏的探索精神以及舍得赔本赚吆喝的劲儿,还是能守住自己在北美洲的皮毛贸易。
(人口对比的劣势实在太明显)
三、我不要面子的吗?
殖民国家各方粉墨登场,一出出的戏接连不断,却很少有人在意欧洲人铁蹄下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用自己土地上的毛皮换取了珠子、斧子、镜子、锅、布料等欧洲商品,这样的贸易持续几十年后,随着能够有自给自足能力的老人渐渐离世,剩下的都是从小生活在充斥着欧洲商品和文化环境中的新一代印第安人,他们已经无法摆脱对外来商品的依赖,无意识地融入了殖民地的经济体系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烈酒和枪支更是成为了最普遍的交换物,前者严重影响了原住民的身体健康,成瘾性还透支了他们的经济,后者则带来了更血腥的部落战争和竭泽而渔的捕猎。上瘾的烈酒让印第安人更积极地捕猎,枪支的便利让他们捕猎力度更大。当自己领地内的猎物快速灭绝,唯一的经济来源丧失,摆在印第安人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向殖民者变卖领地之后自己无家可归,二是攻打其他部落获取有皮毛的领地。其实无论是第一还是第二,印第安人作为一个整体,最终都会走向可悲的绝境。
如果是曾经的列强争霸阶段,印第安人还能作为棋子还能靠左右逢源分到一口吃的,在各势力的夹缝里求生存。等到英国横扫六合,美国独霸北美的时候,飞鸟已尽,他们面临的就不仅是苛刻的价格、蛮横的态度、毫无尊严的谈判,更有奴役、屠杀、灭绝在等着他们。
四、当欧洲遇见欧洲
(库克船长三次探索航线)
船队随后离开夏威夷,最终放弃继续探索西北航线的计划,改为前往广州补充物资。然而他们惊奇地发现,自己收购来的皮毛在这里卖出了天价,巨大的收益让船员们不愿意返航欧洲,他们想要立刻再次前往北太平洋收购皮毛,还差点进行了暴动。1780年10月,船队回到伦敦时,广州的皮毛交易消息立刻传到了美国东海岸,推动了美洲皮毛交易历史上最大的热潮。
从此开始,一个完美的黄金收益循环出现了,用美国的货物换取毛皮就产生了收益,再用毛皮换回中国产品又产生了收益,最后把中国产品运回美国还会产生收益。而西海岸的印第安人的噩梦也开始了,相比于东海岸陆地上的皮毛交易还讲求长期多次交易,航海者们都是“临时交易员”,更倾向于袭击、劫掠和欺骗,反正以后也不会再来同一个地方。航海者和土著之间的没有了互信,彼此之间开始发生冲突,传奇水手“约翰·朱伊特”获救的经历就发生在这个背景下。
此时,在北美的最西端,自1741年白令登陆美洲后,越来越多的俄国“职业猎人”来到阿拉斯加的阿留申群岛捕猎海獭——一种被他们称为海中河狸的动物。
(白令船长探索航线)
(罗斯堡位置)
五、最后的探险者
在淘金热开始之前的几十年,美国西北部还处在蛮荒时期。1802年欧战得胜的法国从西班牙手里获得了丢失许久的路易斯安那地区,但考虑到无力实际控制,本着不能便宜英国佬的原则,次年拿破仑政府将其出售给了美国,美国领土因此扩大一倍。
(克拉克探索路线图)
这些受雇佣的人常年在落基山脉的猎取皮毛,他们和那些独立的自由捕杀者被统称为“山地人”,在历史学家定义的山地人时代(1825年——1840年),有3000人从事这个职业。他们全年都穿行在落基山脉或附近的山区捕杀动物,每年夏天到指定的集合点向商人、公司代表出售自己的皮毛并购置补给。山地人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们并不是人们脑海中浪漫化的独行侠,他们往往会组成数人甚至数十人的团队,平时分散行动,等到天气变冷就集中到过冬的营地里。那里有他们的印第安盟友和印第安妻子孩子,是形形色色人的大杂烩。平日捕猎,冬日守营,夏日赶集,老山地人都爱看书。夏日的集合点就是个临时的微型城镇,在这里他们结账拿钱、大肆消费、畅饮美酒、会见老友、结识新人、纵情声色,当然这里能买到的货物质量很差但价格高的出奇,“山地赚钱山地花,一分别想带回家”是常态。很多时候,唯一能够变得富有的是皮毛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可以过分抬高“山地价格”出售物资和消费品,利润率接近2000%。
(杰迪代亚·史密斯探险路线)
(约瑟夫·雷德福·沃克探险路线)
(这个故事改编为电影《荒野猎人》,小李子饰演格拉斯)
此时队伍身处印第安聚集区,非常危险,距离最近的交易点也有数百英里,队伍必须前进,而他无法获得治疗,但也不能被抛弃。队长提出重奖,任何愿意留下陪格拉斯恢复力气或者直到死亡的人就能获得高额报酬。有2个人接下了任务,可在队伍离开的第五天,他们就失去耐心丢下格拉斯不管了,还带走了他所有的财物和步枪。这两个人随后追上队伍说格拉斯已死,他们埋葬了遗体。格拉斯后来又坚持了十几天,发誓找这两个人报仇。随后历经千辛万苦找到其中一个人,当时他已经加入美军,格拉斯把自己的经历告诉指挥官,指挥官下令那个士兵把步枪物归原主,格拉斯就此放弃了报仇计划,也没有找另一个人对质了。
六、辉煌落幕
(野牛头骨堆成的小山)
谈谈感受?
至于书本身的内容?印象最深的是印第安人的苦难和山地人的昂扬、以及探索者的集体精神。
书中大部分白人和印第安人的冲突,或者说全部冲突,都是白人的挑衅、无礼、卑鄙导致的,作者多次提到印第安人“善意”、“热情”、“宽容”,但白人给他们的很多是欺骗、背叛、屠杀。报应不爽不是机械的所谓“淫人妻女,妻女必被淫”,不是杀一只动物你家人也会死掉一个,而是因为做坏事带来的整体性崩塌,个人的随机性极强这种表现尚不明显,而在宏观的国家或者人类整体上就很明显。道德因果比较复杂,环境问题相对简单。环境破坏换来的发展,在整体上对国家和人类是得不偿失的,需要之后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利益来进行弥补,或许都无法弥补。所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