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方式多种多样,这其中有内蕴着对历史发展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关系的回答。作为历史学家的马克思,除了要揭示人类历史的普遍规律外,还要担负起运用唯物主义的历史理论、历史发展规律的学说,去深刻研究与认识不同时期、地区、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丰富内容,对于这些历史内容作出合乎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科学揭示。
法国道路的历史普遍性与德国的独特发展道路
历史普遍性与历史特殊性是历史哲学最为重要的矛盾范畴之一,马克思在对法国革命史的历史研究中,始终内蕴着社会历史发展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哲学运思。
在马克思心中,法国在他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问题研究中具有类似于英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典型性和成熟性,正是法国社会中政治运动所具有的成熟性和极端性构筑了他探索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现实土壤。
1789-1871年的法国革命浪潮,形塑了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统治的一般模式,体现着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共同特点,预示出资本与劳动冲突的展现方式。
特别是巴黎公社运动是一项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代表着现代社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矛盾的最突出的政治表达和最极端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法国1789-1871年革命进程的总结,马克思发现法国从1789年至第二帝国期间的历次革命既是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占优势地位之后进而在政治上谋求对等地位的过程,又是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一路攀升至极点,因而也即将衰落的过程。
同时,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也更为扩大和加深。在马克思看来,法国的新兴资产阶级通过革命手段建立了一种以君主专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形式,它成为基于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势力均衡之上的一种君主政权,是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封建贵族的统治。
法兰西式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型过程,构成了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遍模式,西班牙、意大利都是典型的代表,但是这一结果的达成需要以王权将封建主义条件下的分散权力重新整合为绝对权力进而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为前提。
在此历史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的例外是德国。它通往资本主义的道路不是趋向于统一,而是始终伴随着分裂。作为长期分裂的结果,德意志民族以其独特性跻身于资本主义世界中,生成了与法国完全不同的一种资本主义发展模式。
辩证的历史思维使马克思在强调事物普遍性的同时,也不忽视特殊性的存在。对于德意志资本主义的研究需要回归到马克思晚年的《历史学笔记》当中,在这部研究资本主义史前史的读书笔记里,马克思对包括德国和法国在内的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封建历史都进行了系统摘录。
关于德国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马克思曾坚持认为,德国只有参照业已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和政治革命的法国的历史经验,才有可能在现实中完成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建构,实现现代转型。
然而德意志民族的历史与特性,决定了德国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上,注定要经历一条与英、法等西方模式不同的独特的发展道路。
巴黎公社的重要经验--历史规律的普遍性与各民族的特殊性
巴黎公社出现后,马克思从历史发展普遍性的角度出发,曾以中世纪形成的市镇自治制度对巴黎公社进行分析,即将这个新的、摧毁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公社,就恰恰被误认为是那最初产生于现代国家政权之后、尔后又成为现代国家政权基础的中世纪公社的再现。
事实上,巴黎公社的产生于中世纪形成的市镇自治制度确实存在历史渊源,而二者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历史差异。从共同性的角度来看,巴黎无产阶级组织国民自卫军、推翻国防政府进而建立自己政权的过程,在形式上是公社与国家政权这一对历史矛盾的再次爆发。
这一点是导致混淆巴黎公社与旧的自治制度的根源。得益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发现,马克思认为时代的特殊性造就了巴黎公社与此前的公社制度具有质的差别。
一方面,作为公社革命对象的第二帝国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最高发展形态,因而针对它的革命有可能产生某种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这是以往的的公社所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尽管中世纪公社实行自治,但真正的统治权仍然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
而作为巴黎公社主体的无产阶级,则是在现代社会中是最有可能粉碎一切阶级统治形式的革命性力量,这为市民社会从国家政权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提供了可能。
因此,当无产阶级组建的公社针对现代国家的最高形态而展开革命时,整个社会制都将会产生颠覆性的变化,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巴黎公社运动使马克思在资本与劳动最极端的对立中找到了一条社会解放的现实途径。
在马克思看来,巴黎公社的出现使公社制度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具有了全新的内涵,它从历史发展趋向上证明了公社制度可以作为新社会的起点。马克思将这种新公社制度的特征概括为:起源于公社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对立,从根本上否定了旧有的国家形式。
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以公社为中心,马克思在一个中为广泛的范围内探索人类历中的复杂性和社会改革道路的多样性。
当巴黎公社运动重新复活了公社自治制度时,俄国社会在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也在围绕“公社”进行激烈的争论,马克思在与俄国政治活动家的交往过程中逐渐接触到这一问题。
与巴黎公社将自治制度作为国家政权发展到极端之后的替代性选择不同,俄国社会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公社的现代化,即农奴制改革以后公社的去留与样态,以及如何破解农村公社的资本主义化问题。
马克思在经历了巴黎公社和俄国农村公社的研究之后,他以公社这种古代类型的社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复活提出公社制度有可能是通向社会主义的现实新起点。由此,马克思在完成资本主义历史性的必然性论证之后,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案——公社制度。
应该说,这一结论的得出,离不开马克思在1871年对巴黎公社制度的系统研究。俄国农村公社特殊性的发现,源自于对法国巴黎公社制度研究成果的隐性继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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