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宜昌阿原任刑部侍郎,金俊曾任广东巡抚。二人同谋舞弊,侵吞兵饷及原平南王尚之信应抄没入官的财产,复接受尚之信属下商人沈上达的贿赂,畏惧告发,遂杀人灭口。宜昌阿等合计贪污白银八十九万两。刑部侍郎禅塔海奉命审理此案,他妄奏沈上达属自缢而死,表示如其系别情致死,愿受死罪。康熙帝谕:禅塔海若不惩治,则宜昌阿等贪官无所畏惧。命将禅塔海拘禁,与宜昌阿、金俊等人一并严加议处。
三月
初二日,减捐纳人员选授知县缺。先是,吏部定例:知县出有十缺,其中推升为二缺;大选为八缺——进士、举人、贡监选授三缺,捐纳人员选授五缺。命增加进士选授员缺,减少捐纳人员选授员缺,即大选八缺中,进士选授二缺,举人、贡监选授三缺,捐纳人员选授三缺。
初六日,以郑氏降将刘国轩为天津总兵官。
初七日,康熙帝根据九卿遵旨议定的清查法,又作了补充修改,规定:一,奏销驳察,仍按现行例实行。二,各省驻防官兵,先尽本省所收粮草支给。如有不敷,照时价给发。有浮冒者,将该管官并该省督抚照例处分。三,以前办理军需浮冒者,由督抚清查明白,限一年内追完。四,各省兵马钱粮数目,由该省将军、督抚、提督等官印领结状,按季送部,以便查实,如有不符,照蒙混例处分。五、直隶等各省奏销钱粮,凡有驳查者,俱令具题完结,不得以咨文塞责。
初十日,京师正阳门外大火,民居受灾严重。康熙帝亲登正阳门城楼,指挥救火。他先命内大臣、侍卫前去扑灭,后又数次派人巡视。发现该城及司坊巡捕营等官,并无一人在场,更无救火者,而都察院左都御史科尔坤等朝廷重臣侍火势熄灭后方返回各自府中,于是在第二天,康熙帝对有关官员平日不加预防,遇灾又不急救的失职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斥责。
四月
十四日,台湾设一府三县等。先是施琅疏奏:“台湾地数千里,人民数十万,弃之必为外国所据,请设镇守官弁。”康熙帝拒绝李光地等于台湾“迁其人、弃其地”之议,采纳施琅奏议,命在台湾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府治设今台南市),台湾、凤山(今高雄)和诸罗(今嘉义)三县。并设巡道一员、总兵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分为水陆八营。设澎湖副将一员,兵二千、分为二营。寻允浙、闽、粤沿海援山东例,百姓装载五百石以下船只,准往海上贸易、捕鱼,并登记姓名,取具保结,船头烙号,发给印票。
廿三日,翰林院掌院学士牛钮等人进呈已刻成《日讲易经解义》。康熙帝称“易经阐发天人理数,道统攸开。”“深有裨于典学”。命立即颁行全国。
五月
初四日,清廷始修《大清会典》。康熙帝命大学士勒德洪、明珠、李霨、王熙、吴正治为总裁官,内阁学士麻尔图、阿哈达、金汝祥、王鸿绪、汤斌为副总裁官,并强调“务使文质适中,事理咸备,行诸今而无弊,传诸后而可征,悉心考订,克成一代之典。”同时,用以昭示臣民。
十七日,推举清廉官员,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举出清廉各官:直隶巡抚格尔古德,吏部郎中苏赫、范承勋,江南学道赵岑,扬州府知府崔华,兖州府知府张鹏翮,灵寿县知县陆陇其等。
十八日,议政王大臣等遵旨议定宜昌阿等人罪,康熙帝严谕:外出大臣和各部院私作弊端,均起自笔帖式,情罪可恶,一并严惩。于是,宜昌阿、金俊郎中宋俄托、员外郎卓尔图、笔帖式伊色硕多礼及尚之璋等人处以斩监候,道员王永祚处绞监候,禅塔海革职。案内应追缴银两,交与户部,供拨充兵饷用。
十九日,再申严禁圈拨田地。先是民间田地,已永停圈占。再命部存地亩分拨时,严禁借端圈占民地,或以劣地换良田。 准马喇等疏奏。先是马喇等往索伦,询察得知雅克萨、尼布楚俄军,赖在二城附近筑室散居、耕种自给,并取资喀尔喀巴尔虎人等贸易、贡赋,得以盘踞多年。臣请敕喀尔喀车臣汗,收其所部附近尼布潮者,兼禁止交易;再请敕黑龙江将军,水陆并进,作攻取雅克萨状,因取其田禾,则罗刹不久自困,量遣轻骑剿灭似易。”从之。
六月
初五日,康熙帝以海洋贸易,对民生实为有益,但收税如不定例,恐为商民所累,决定凡属海洋贸易,设专门官员收税,并酌定则例。此后,清廷在澳门、漳州、宁波和江南的台山设立海关,以为粤海、闽海、浙海和江海等四海贸易,并设官收税。
十三日,许琉球国中山王尚贞请,送官生来国子监读书。
二十日,暹罗国遣使入贡,并准在粤省登岸贸易。
九月
初三日,更定钱法。先是每钱一串值银一两,但银一两仅买铜七斤,而毁钱一串得铜八斤十二两,多毁钱卖铜,以是钱价昂贵。命更铸新钱,减重四分之一;毁钱为铜,因无厚利,毁钱之弊自绝。并命产铅、铜地方,停其收税,任民开采,产铜日多,铜价自平。
廿八日,康熙帝开始首次南巡。行前,谕称本次南巡,正欲体察民情,详知吏治。一应沿途所用已令在京所司储备,毫不取之民间。凡经过地方,百姓自当各安其业,毋得迁徙远避,反滋扰累。如哪个官员敢于悖旨私征,一经发觉,定从重治罪。车离京城,沿永定河经顺天府、河间府,到山东德州。
十月
初八日,康熙帝至济南府,观趵突泉。
初十日,康熙帝登泰山顶。
十一日,康熙帝祀泰山神,命以本年泰山香税,修缮泰山顶上庙宇。
十五日,康熙帝到达沂州大石桥,谕大学士等:今日奏章一到,立即呈进,不限时间。是夜四鼓,本章到,康熙帝随即起而详阅,直到天明。
十九日,自徐州府宿迁启程,谕侍卫等:“有天下者唯贵以德化民,使之无讼。”驻桃源县,康熙帝亲自视察黄河北岸各项险要工程,又谕河道总督靳辅说:每在宫中,向来留心河务,并详细阅览、时加探讨尔防诸书及历年所进河图等,但毕竟未见险情实况。今详勘地势,如肖家渡等七处地区,实甚为危险,所筑长堤与逼水坝须随时保护。命靳辅详加筹划,采取有力措施,使黄河顺势东下,水行刷沙,永无壅决。康熙帝见河工劳苦,亲加抚慰,命严禁克扣河工食粮。肯定靳辅治河之功。
廿二日,在高邮等处,见百姓田庐多在水中,遂步行十余里视察水患,召见当地生员耆老,详询水灾原由,命总督王新命安排拯救事宜。
廿四日,渡扬子江,因所乘船系当年战舰,有感于“安当思危,治不忘乱”。
廿五日,命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先定海禁处分之例,尽行停止;若有违禁将硝黄、军器等物,私载出洋贸易者,仍照例处分。
廿六日,行至苏州府,强调“去奢反朴,事事务本,庶几家给人足。”
廿七日,夜坐舟中,与侍臣高士奇探讨古今兴亡。
十一月
初二日,在南京谒明太祖陵,亲写祝文,遣官往祭。过明故宫,怅然良久,作《过金陵论》,其中写道:万历以后,政事渐废,宦官朋党交相构陷,赋敛日重而民心涣散,致使明代未到三百年而亡。总结兴亡之鉴,应兢兢业业,日加儆惕!
初四日,嘉奖廉洁自励的江宁知府于成龙,谕总督王新命等:“尔等大小有司,当洁己爱民,奉公守法。”康熙帝于舟中读书又至夜半,侍讲高士奇劝请节劳。康熙帝说:“实觉义理悦心,故乐此不疲。”
初六日,舟泊江都县,谕以解决高邮等地民间田庐被淹水患,必须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务期济民除患,纵用经费,在所不惜!
初十日,经清河县天妃闸,复登岸视察高家堰堤工,分析了它与洪泽湖等对治黄的重要作用,必须年年防护,不可轻视。
十八日,到曲阜孔子庙,在大成殿行三跪九叩礼,亲书“万世师表”,免曲阜县明年地丁钱粮。
十二月
初九日,康熙帝由京师正阳门回宫。首次南巡共用六十天。康熙帝时年三十岁。
十二日,命都统公瓦山往黑龙江,与萨布素详议攻取雅克萨事宜。
十三日,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俱隶上三旗,并拨给房田。其文武官员二千余人、兵四万余人,或回籍、受职,或入伍、归农,各听其便,先已安排。
十七日,命于成龙经理海口。先是遣官往视黄河海口,谕曰:“朕车驾南巡,省民疾苦,路经高邮、宝应等处,见民间庐舍田畴,被水淹没,朕心甚为轸念,询问其故,具悉梗概。高、宝等处,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至壅塞。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因命其逐一详勘,于旬日内覆奏。寻议奏,应差官专任海口及下河事务。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经理黄河海口及下河,一切事宜申详靳辅具题。
是岁
分巡台厦兵备道高拱乾编纂《台湾府志》。 沈荃逝世。沈荃,华亭(今松江属上海市)人。顺治九年探花,官礼部侍郎,谥文恪。学行醇洁,书法尤有名。圣祖尝召入内殿赐坐,论古今书法。凡制碑版及殿廷屏障、御座箴铭,辄命荃书之。或自作大书,命题其后。每侍圣祖书,下笔即指其弊,兼析其由,圣祖深嘉其忠益。所赐御书、凤管、貂裘、文绮、茗馔之属,至不可胜纪。其以是名动天下,与赵孟頫、董其昌相埒。书虽学董而无其气韵。后其子宗敬,以编修入直,命作大小行、楷,犹忆及前事。使内侍传谕安溪李公曰:联初学书,宗敬之父荃实侍, 屡指陈得失,至今每作书,未尝不思荃之动也。卒年六十一。著南帆咏、充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