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洪波《事关传主的形象:论〈史记〉的“繁复”书写》司马迁纪传体编年体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自司马迁创造纪传体的史书编撰体例之后,历代学者指摘其繁琐、重复之弊屡不绝书,至四库馆臣而有“一事而复见数篇,宾主莫辨”之论。此类议论或过于轻率。经细察,《史记》因编撰体例为纪传体,确有可能存在繁琐、重复之书写,但往往书写角度多元化,详略亦大不相同,非但没有真正的繁琐与重复,反而更有利于对史事的全方位理解,有利于对传主形象的塑造。《史记》对传主的这种书写,体现了典型的偏传主倾向。

关键词:《史记》 纪传体 传主书写

司马迁之所以被称为伟大的历史学家,其贡献之一便是创造了纪传体这一正史编撰体例,并为后世所模仿,遂成就了二十四正史的皇皇巨典。自《史记》流传之后,赞赏者固然极多,批评者亦屡不绝书,这些批评者中不少认为其弊端是繁琐与重复(按《史记》中绝对的重复并不多,同一事或详略不同,或用词有异,因而被认为是繁琐式的重复。因繁琐与重复属同一性质,故以下合称繁复)。

笔者细读之后认为,《史记》中并无真正的“繁复”之处;相反地,这些被认为是“繁复”的地方往往体现了高超的史料处理技巧,是典型的偏传主倾向,是《史记》对传主形象的有力塑造,使得史事更加明晰,传主形象也更加鲜活生动。以下试加论述,请方家指正。

纪传体这一体例主要以人物为线索来撰写历史,同一时期的多个历史人物往往会牵涉进同一历史事件之中,他们的传记不可避免地都要写到这一相同事件。某些历史事件影响极大,牵涉历史人物众多,写到相同历史事件的传记自然也就更多。读者在阅读《史记》之时,可能会形成多次阅读同一事件的印象,从而给《史记》(包括其他纪传体史书)下一个繁琐乃至重复的判语。因此,自司马迁创造纪传体之后,历代对其繁复之批评屡不绝书。

较早提及此问题的当数汉献帝与荀悦。《后汉书》记载:“帝(按献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献帝“文繁难省”之论虽是针对《汉书》而言,但实际指摘的是《史记》《汉书》两者所代表的纪传体,所以,荀悦编撰出来的是编年体的《汉纪》。就内容而言,编年体因为按时间排序,同一历史事件不可能多次出现,因而绝无重复。荀悦在《汉纪》中也申明,此书的编撰“务从省约,以副本书”,亦有针对“繁复”之意。

需要说明的是,荀悦《汉纪》的编撰较早开启了纪传体与编年体的体例优劣之争,此后的两晋隋唐直至宋代,这一争论经久不息,对两种体例褒贬也各不相同,不必赘述。但在争论过程中,繁复无疑是包括《史记》在内的纪传体史书的一个重要“缺点”。

对此批评最剧、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刘知幾。刘知幾是唐代史学理论大家,其在《史通》中的诸多创见至今仍为学界津津乐道。从《史通》所论来看,他并没有偏向一种体例,而是分别论述了纪传、编年二体的优劣,“考兹胜负,互有得失”,大体还算客观,故而论者认为“有许多中肯的见解”。不过,他多次明确批评《史记》和纪传体的“繁复”,如《六家》篇中说:“当汉代史书,以迁、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相重,于文为烦,颇难周览。”他认为这其实就是编撰《汉纪》的原因。同在《六家》篇,刘知幾再次说道:“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所载,多聚旧记,时采杂言,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这是说,纪传体作为史书编撰体例的缺点便是“语饶重出”,同一事多处写到,有重复之嫌,致使撰写过程也显得繁琐。

刘知幾在《二体》篇更直接比较纪传与编年两种体例,对《史记》和纪传体的批评仍旧不离“繁复”。他说:“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此其所以为短也。”在这里,他以《史记》中的《高祖本纪》和《项羽本纪》为例批评纪传体。汉高祖与项羽是同时代的人,一同反秦,秦亡后又是争夺天下的主要对手,确有诸多历史事件以两人为主,故而在两人的传记中重复事件的记载甚多。按今本《史记》中“语在某传”“事在某传”等情况的确不少,偏偏《高祖本纪》与《项羽本纪》两篇根本没有刘知幾所说的“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这种情况,或许是他读了《史记》后仅凭印象写就,于事实虽有误,从道理上讲却也不算错。

除刘知幾外,唐代批评《史记》与纪传体“繁复”之弊的还有萧颖士与皇甫湜。萧颖士生活在玄宗时期,其时“唐初八史”早已编就,纪传与编年二体之争却未因此平息。萧颖士推崇以《春秋》为代表的编年体,因为《春秋》“惩恶劝善之功大”,而汉代纪传体之创造,“马迁唱其始,班固扬其风,纪传平分,表志区别,其文复而杂,其体漫而疏。事同举措,言殊卷帙。首末不足以振纲维,支条适足以助繁乱,于是圣明之笔削、褒贬之文废矣”。他站在史书经世致用的高度上来褒编年、贬纪传,是否合理姑且不论,对纪传的批评“复而杂”“繁乱”,却与刘知幾的批评并无二致。

晚于萧颖士的皇甫湜著有《编年纪传论》一篇。他认为,史书的编撰只要符合“时之所宜,才之所长”,且“善恶得天下之中”,均为“良史”;至于选择纪传体还是编年体,并无一定之规。他这种论调对之前的纪传、编年二体的争论具有一定的总结性质。他在文中指出:“古史编年,至汉史司马迁始更其制,而为纪传,相承至今,无以移之。历代论者,以迁为率私意,荡古法,纪传烦漫,不如编年。”说明在他之前的二体争论中,批评纪传体者亦有不少指摘的正是“烦漫”之弊。且皇甫湜明确指出,司马迁的纪传体有纠正编年体“多阙载、多逸文”的作用,但在纪传体出现之前,编年体本身也试图纠正此弊,“《春秋》之作,则有《尚书》;《左传》之外,又为《国语》”,且“合之则繁”,那么,有类似功能的纪传体在他看来确实有“繁”的弊端了。

有宋一代,由于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的编撰,编年、纪传二体之争并未止息,这种争论或许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治通鉴》的编撰。在司马光之前,史学家孙甫就曾批评纪传体的弊病:“至司马迁修《史记》,破编年体,创为纪传,盖务便于记事也。记事便,则所取博,故奇异细碎之事皆载焉。虽贯穿群书,才力雄俊,于治乱之本、劝戒之道则乱杂而不明矣。然有识者短之,谓纪传所记,一事分为数处,前后屡出,比于编年则文繁。”孙甫之论亦从史学致用之角度出发,虽批评《史记》“前后屡出”“文繁”,然着眼点在于其未能阐明治乱之道。

至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叙述舍纪传而取编年之由:“每患迁、固以来,文字繁多,自布衣之士,读之不遍,况于人主,日有万机,何暇周览!臣常不自揆,欲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他虽仍批判迁、固以来的纪传体“文字繁多”“读之不遍”,但依旧立于“国家盛衰”“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这种经世致用的高度,反不如皇甫湜看得明白。就“资于治道”的角度而言,编年体固然可取,纪传体难道便不可取?

清代在编撰《四库全书》之时,对《史记》和纪传体的“繁复”之弊也有明确的批评,这一批评之语见于《通鉴纪事本末》的提要之中。四库馆臣认为,编年、纪传二体是汉代以来史书撰写的主要体例,但均有不可避免的缺点,“纪传之法,或一事而复见数篇,宾主莫辨”,而“编年之法,或一事而隔越数卷,首尾难稽”,唯袁枢根据《资治通鉴》创造纪事本末体,通过追踪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避免了纪传体在多个历史人物的传记中多次书写某个历史事件即“繁复”的弊端,也避免了编年体将一个持续多年的历史事件分散在不同年份以至于零散断裂的问题。所以,章学诚评价说,纪事本末体“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对纪传体繁复之弊极具针对性。当然,每一种史书编撰体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皆优劣并存。相较于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固然解决了繁复之弊,却也失去了反映社会全貌、描绘历史个体等纪传体固有的优势,甚至限于篇幅,一些影响力不足的历史事件也只能付之阙如。

近代史家刘咸炘也曾论及这种弊病。他认为,编年、纪传二体之争,尤其是推崇编年体者到了孙甫为最,“编年、纪传二体之优劣,自晋至赵宋,皆有争论。优编年者大抵亢经媚古之儒,以繁为纪传罪,其言多偏曲。至宋孙甫之翰《唐史记》序而极(按《唐史记》唯有《唐史论断》传世,此序即《唐史论断》序)。《唐史》未成,止存此序,颇为当时所推,是后诋纪传者虽绝,而编年书则大盛,宋世学人论史囿于编年,终为一病,是书盖有力焉”。对孙甫之论,刘咸炘逐一进行了批驳。他认为,孙甫仅仅举出纪传体的短处,却不肯说明编年体的缺点,“可谓之妄人,不可谓识者也”。而“以繁为失”之弊,刘咸炘则举晋代张辅之论以驳之。据《晋书》记载,张辅曾论班、马之优劣,认为司马迁优于班固有三点,第一点便是论繁简,“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万言,烦省不同”。笔者认为,张辅所论其实是史家撰述的文风问题,与本文所说内容上的繁复并不是一回事,所以,张辅之论不能解决孙甫指出的“一事分为数处,前后屡出”之弊,刘咸炘在此处或略显武断,批驳的针对性不强。

综观以上批评,史家显然明确地意识到了《史记》和纪传体存在的“繁复”之弊,尤以刘知幾、孙甫和四库馆臣的批评最为典型。在批评的同时,史家也意识到了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史书体例的优劣,这对于提升古代史学和史书编撰的理论水平当然是有好处的。不过,《史记》的“繁复”到底是什么情况?如何认识这种“繁复”?还需进一步分析。

二 《史记》中的“繁复”书写情况

一般而言,《史记》中的本纪略似通史中的朝代史,各自书写一段历史,史事应本无交集。但十二本纪中的后八纪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如《秦始皇本纪》虽写秦朝史,但因秦始皇本人有在战国后期率秦国一统天下的经历,含有部分秦国的历史,故与《秦本纪》略有重复。因此,《秦本纪》在末尾用短短几句话概括了秦统一、秦始皇崩逝、胡亥立、诸侯反、秦亡的过程,以“其语在《始皇本纪》中”作结。这几句话以略代详,既是对《秦本纪》所述秦国历史的小结,也开启了下一篇《秦始皇本纪》,非但没有繁琐之感,反有引人入胜之作用。

除了以上这种情况之外,《史记》中可称为“繁复”的书写之处确实极多,大多是本纪部分与世家、列传两部分之间的“繁复”,以下试举两个典型例子来分析。

第一,《项羽本纪》《高祖本纪》与《留侯世家》《陈丞相世家》《魏豹彭越列传》《淮阴侯列传》《樊郦滕灌列传》等关于楚汉相争的书写。

在此类所谓“繁复”之中,《项羽本纪》和《高祖本纪》应该最为典型,盖因刘项两位传主在反秦和楚汉相争时期的主要事迹高度“同框”,必然会给纪传体史家造成棘手的“重复”书写之感。或许正因为如此,刘知幾在批评《史记》“同为一事,分在数篇”“前后屡出”“于文为烦”之时,正是举这两篇为例。除刘、项二人外,张良、陈平、彭越、韩信、樊哙等人的传记亦可作对比分析。然若细读,“繁复”之批评有待商榷,至少在《史记》这里未必“所以为短也”。现以刘、项二纪高度“同框”且影响较大的鸿门宴、彭城大战、垓下之围三大历史事件的书写为例略作分析。

鸿门宴是在秦朝灭亡的背景下,两大反秦主力刘邦集团和项羽集团之间的一次试探性较量,对楚汉相争初期的政治秩序有决定性影响。然而,《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的相关书写却大有差异。《项羽本纪》所用篇幅较大,详写之处,一为项伯私见张良却受刘邦请托之事,一为酒宴之上的种种情形。后者描写尤为细致,一众人物形象无不跃然纸上,恍惚之间,读者宛若置身于酒宴之上亲历其事,因而这段书写历来受文史研究者推崇。《高祖本纪》所用篇幅较小,请托项伯与应该作为这一历史事件中心的宴会情形亦几笔带过,稍详者不过刘邦入关之后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之事,只是鸿门宴的一个背景。因此,在鸿门宴的书写上,刘、项二纪很难说得上“繁复”。若欲还原鸿门宴的完整过程,需将两篇结合起来,或许只有翻找之“烦”。此外,《留侯世家》简写了项伯私见刘邦之事(相比《项羽本纪》),鸿门宴之事仅以“及见项羽后解,语在项羽事中”一句略过;《樊郦滕灌列传》中的樊哙传记简写了鸿门宴中与樊哙相关的过程(相比《项羽本纪》),范增使项庄舞剑、刘邦先走且留张良等均一笔带过。可见,《留侯世家》《樊郦滕灌列传》两篇与《高祖本纪》并无重复,对《项羽本纪》中鸿门宴的部分细节进行简写,似有“重复”之嫌,实则另有用意,容后文再论。

至于彭城大战与垓下之围,均以《项羽本纪》所写最为详细,《高祖本纪》简略交代,而《留侯世家》《淮阴侯列传》《魏豹彭越列传》等则简写张良、韩信、魏豹、彭越这几位传主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为避免重复还有“语在项籍事中”之类的提示语。

从以上分析来看,楚汉相争过程中这三个重大历史事件的书写最为详细的均是《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多为简写,其他相关记载则不写、简写或仅写某一侧面。尽管刘、项二纪中没有刘知幾所谓“语在《项传》”“事具《高纪》”之类的提示语,但综合各篇来看,司马迁在书写过程中明显有极清醒、得当的安排,同一历史事件在不同篇章中必然形成此无彼有、此详彼略的互补格局,断无重复书写以至于造成“繁复”之弊。

第二,《吕太后本纪》《孝文本纪》与《陈丞相世家》《绛侯周勃世家》《樊郦滕灌列传》《齐悼惠王世家》等关于吕氏之乱的书写。

吕氏之乱是西汉前期关系到刘氏天下传承的重大历史事件,吕后、文帝二人固然是当仁不让的主角,陈平、周勃二人身为平乱功臣亦不可或缺。此外,齐王刘襄、灌婴、刘章、郦寄等都是重要的参与者,相关的篇章因而均有一定记载。

先看《吕太后本纪》与《孝文本纪》两篇。《吕太后本纪》详细记载的是吕后临死之前的安排以及陈平、周勃等人平定吕氏之乱的过程,至于文帝从代王任上入长安为帝,则几句话概括:“乃相与共阴使人召代王。代王使人辞谢。再反,然后乘六乘传。后九月晦日己酉,至长安,舍代邸。大臣皆往谒,奉天子玺上代王,共尊立为天子。代王数让,群臣固请,然后听。”再看《孝文本纪》,陈、周等人平乱过程只用“九月,诸吕吕产等欲为乱,以危刘氏,大臣共诛之,谋召立代王,事在吕后语中”几句带过(与前文《吕太后本纪》所写似有相接之意),详细记载的却是文帝如何与张武、宋昌、薄太后等商议陈、周等人的迎立,如何让薄昭为前驱探查情况,如何对陈、周等朝中重臣多次辞让,最终接受帝位,如何安排入继当晚的安全问题,等等。简而言之,在吕氏之乱从谋划到最终平息下来的书写过程中,《吕太后本纪》详于前半段而略于后半段,《孝文本纪》恰恰相反,详于后半段而略于前半段。两篇合起来,吕氏之乱基本能够一窥全貌了。

在其他篇章中,《齐悼惠王世家》关于吕氏之乱的书写较为详细,但其实是都城千里之外的齐地因吕氏之乱而引发的斗争,如刘章密告齐王吕氏谋乱、齐王集团杀相召平夺取军权、兼并琅琊王封国、给各地诸侯发讨吕檄文、灌婴与齐王集团的默契、琅琊王在平乱后主张立文帝而否定齐王继承资格等,与《吕太后本纪》和《孝文本纪》截然不同,显然是吕氏之乱的一个不可忽视的侧面。《陈丞相世家》《绛侯周勃世家》《樊郦滕灌列传》关于吕氏之乱的记载俱为简写,侧重点略有差别。《陈丞相世家》点出“卒诛诸吕,立孝文皇帝,陈平本谋也”。《绛侯周勃世家》以“其语在吕后、孝文事中”一语进行提示。《樊郦滕灌列传》中,郦商的传突出其子郦寄帮助周勃入主北军之事,看起来是《吕太后本纪》相关部分的缩写;灌婴的传则像是《齐悼惠王世家》中灌婴与齐王达成默契这一部分的缩写。

这样看来,在吕氏之乱这个重大历史事件的书写上,《吕太后本纪》与《孝文本纪》共同构成了主干,其余世家、列传则大多简写,或进行某个侧面的补充,很难以“繁复”来形容。

除以上两例外,《史记》中还有大量的可能“重复”之处:《秦始皇本纪》与《吕不韦列传》对秦始皇身世的书写,《赵世家》《晋世家》《韩世家》对“下宫之难”的记载,《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蒙恬列传》对“沙丘之变”的书写,《梁孝王世家》与《袁盎晁错列传》记载梁王刘武派遣刺客刺杀袁盎等朝臣之事,《李将军列传》与《卫将军骠骑列传》书写李广自杀之事,等等。细读下来,大多不但不重复,反而形成了良好的互补。

因此,《史记》中所记之史事,在本纪、世家、列传之中确实有多次写到的情况,但基本上也仅仅是多次提到而已,其记事详略之不同、蕴含感情之多样、内容情节之互补,反而使得这种写法不可或缺,若用“繁复”来评价,未免过于简单化了。

三 《史记》处理“繁复”书写有利于塑造传主形象

据以上所述,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确有不少学者认为以《史记》为主要代表的纪传体史书存在“繁复”书写的情况,但单从《史记》文本书写的分析来看,所谓“繁复”的史事又并不重复。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原因,也反映了司马迁史学撰述思想中的偏传主倾向,有利于塑造传主的形象。

第一,纪传体史书对史事的书写难以避免“繁复”,这是由纪传体这种编撰体例决定的。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全书的纲领”,本身就具有全局性书写的意义,是典型的“包举大端”。本纪之外,世家主要书写了天子之外的方国或诸侯的历史,列传书写了更下一层的民生百态,表与书则进行了有益的补充。从长时段的角度来看,本纪、世家与列传又构成一个横向的宏观社会书写结构。两相结合,《史记》便从纵、横两方面尽可能描绘了历史的全貌,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所以,本纪的书写与其他部分必然会出现“繁复”,且数量最多。此外,世家与世家、世家与列传以及列传与列传之间亦有大量“繁复”,这是因为一些重大史事几乎是相关历史人物不可或缺的人生轨迹,多次写到在所难免。

第二,纪传体的这种“繁复”之弊古人早已意识到,且在有意识地避免。中国古代史学史上的体例之争,纪传与编年二体是主角。编年体毕竟按时间叙事,同一史事在时间线上必然只能出现一次,绝无重复之可能,然一人相关之史事,却分散至诸多按时间编排的篇章之中;纪传体集中记述一人之史事,极利于了解单个历史人物,却将单一史事“繁复”地记载到诸多传记篇章之中。两者看似矛盾,几乎无调和之可能。但白寿彝先生引顾炎武之说与章学诚“迁书体圆用神”之论指出,“《史记》运用体裁,不拘成格而富有变化”,虽是纪传体,但其中有编年,有谱牒,有综合论述,有纪事本末,有传记,“有意识地使它们互相配合并在一部书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是《史记》的创举”。白先生此论已告诉我们,《史记》所用之纪传体,实是较为综合性的体例。顾炎武力主“《汉书》不如《史记》”,虽是比较两书如何撰述《淮阴侯列传》与《淮南王列传》,但也强调“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当是从体例上言,即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却不囿于纪传体,但《汉书》以后的正史恪守纪传之成规,失了“体圆用神”之真意。

第三,《史记》处理“繁复”书写体现了明显的偏传主倾向,这是司马迁历史书写的高明之处。主要出于体例原因,《史记》记载史事出现所谓“繁复”不可避免;问题在于,同一件“繁复”的史事在各篇之中的内容能不能互换?为什么司马迁要做这样的安排?

《项羽本纪》明显是司马迁费大力气写成的,项羽的形象因此被塑造得有血有肉、悲情而又引人击节赞叹。看到他数次不听范增之劝,便有怒其不争之心;看到他率兵三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溃刘邦五十六万大军,又忍不住热血沸腾;四面楚歌、霸王别姬的场面更是令人哀叹惋惜……如此种种阅读感受,无不在司马迁的笔下表达出来。倘若忽然将这一节替代为其他篇章中的内容,甚至不写,项羽这位传主哪里还有什么丰满的形象?没了这里的铺垫,后来悲情失败的结局会显得突兀而难以理解。同理,若在其他三篇中替代以《项羽本纪》的内容,未免喧宾夺主,使得“东风压倒了西风”,对该篇传主的形象刻画反不如对项羽的形象刻画。若《高祖本纪》不写“约法三章”收买人心、不写鸿门宴后秦人对项羽的“不服”,刘邦得天下便显得名不正言不顺;若《留侯世家》不写张良的几次出谋划策及鸿门宴后受到的奖赏,他位列“汉初三杰”便显得理由不足。唯一的例外,是《樊郦滕灌列传》书写鸿门宴上的樊哙几乎与《项羽本纪》所写相差无几,显得“繁复”,这恰恰是因为樊哙与项羽二人均是“壮士”,项羽明显和樊哙惺惺相惜,关于两人的书写可以为塑造对方的形象增光添彩,是有效的“繁复”。这个例子在《史记》中可说是绝无仅有的。

此外,前述《史记》中大量的史事书写均有类似的特征,即各篇书写同一史事的文字是有利于塑造该篇传主形象的,不能调换。

所以,《史记》创立了纪传体,同时也意识到了纪传体可能造成的“繁复”问题,便采用了多角度书写某一史事的方法,进行恰当的安排。特别是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往往以一纪为中心,其余各篇或以略代详,或侧面补充,形成一个中心多点散开的书写格局,需组合起来方能构成该事件的全貌,几无“繁复”之弊。在某种程度上,这或许是皇甫湜称赞纪传体“如览正史,方能备明”却批评编年体“然其善语嘉言,细事详说,所遗多矣”的原因吧。

在有意识地避免“繁复”的同时,这种书写格局又明显体现了偏传主的倾向。书写同一史事的“多角度”并非随机安排,而是将相应角度安排在相应的传主篇章之中,使诸多篇章的传主形象得到了较好的塑造。从史学编撰的角度而言,这种偏传主倾向自然体现了大史学家司马迁求真与求善相统一的思想,确实较好地解决了“繁复”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本文原载于《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3年下卷,注释从略。如需引用,请核原文。

采编:金建峰

排版:刘嘉诚

统筹:许洪冲

审核:朱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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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二十四史》序言中華藏書館二〇〇八年五月版本他们得到乾隆皇帝钦定,是统治者认可的“正统”的史书,也就是“正史”。成为人们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必不可少的材料,《二十四史》中的各史都属于中国古代史书体例中的纪传体史书,以历史人物为中心展开叙述,下面逐一介绍。 《史记》是“二十四史”的第一部,汉司马迁撰。司马迁,字子长。汉左冯祤夏阳(今陕西韩城)人。jvzquC41yy}/lrfpuj{/exr1r1ic9?>2del93?
1.“二十四史”的形成体例和版本当我们走进图书馆,走进图书市场,可以看见有各种各样的历史书,体例不一,史观各异,良莠不齐。在这些史书林立的场面当中,我推荐大家回到原典去阅读。那么原典阅读的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呢? 史书分为正史和野史。一般来说,正史是指官方编修之史或者是被官方认可的私人修的野史,其中,野史指民间私人修史。野史的体例比较jvzquC41yy}/v~fplkkxcwl0ep532;8/2:5228hqpvkovh=;86>997mvo
2.(二)古代志书体例的发展和演变后期的方志(主要是宋元以后)体例,更多的是近于纪传体的史书,我国古代史书的编纂形式(体例)发展缓慢,某些方面,拘泥于形式,或多或少的影响到方志的形成。因此,地方志书体例的发展也是缓慢的。地方志书体例在长期的缓慢的发展史中,逐渐形成了方志本身所具有的体系(形式),这是方志区别于其它史书、地理书的一个标志。 1jvzq<84yyy4489iqe0ipo8iqewsfp}4451683;442176:=5588e22A=542?267xjvor
3.纪事本末体创始说辨正作为我国古代史书体例之一的纪事本末体的创始之作,史学界通常归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但不容忽视的是,还存在着如下几种说法: 1.北魏崔鸿等所撰《科录》。金毓黻先生认为,“魏元晖招集儒士崔鸿等,依仿梁武帝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以为科录,或云,撰录百家要事,以类相从(据史通六家及魏书宗室jvzq<84nkunju~t0euyo0ls1zuk1|qzzly049722:5u49722:87a>6967?70|mvon
4.史书的体例有哪些史书体例有着多种分类,你知道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史书的体例有哪些,欢迎参考阅读! 1. 编年体 以编年体纪录历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国。如:《春秋》,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相传为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的《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左传》,我国第一部较为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原名《春秋左氏传》,相传jvzquC41yy}/fr~khctxgw3eqo5{wx|gp1€vq€jpuwibk8}|ls563B963;4ivvq
5.中国古代史书叙事的风格(豆瓣)本书立足中国史学上关于『叙事』之术语、概念、命题的提出与运用,以相互关联的四部史学名著——《汉书》《汉纪》《后汉纪》《后汉书》为分析对象,从中国古代史学主干之皇朝史的叙事经验,窥探中国古代史书叙事重『事』、主『人』、寻『美』、用『意』之紧密结合的突出风格,揭示中国古代史书叙事之理论反思的路径和jvzquC41dqul0mtwdct/exr1kuho1B<:/9364;=/22<:/:4
6.《中国古代异闻录》:笔记,一种自由独立且任性发挥的文体文史我国古代,以有韵者为“文”,无韵者为“笔”。而以“文”“笔”综合而来的“笔记”,则专指信笔著录。这些著录内容庞杂、体例不一。举凡掌故丛谈、神话传说、训诂考据、岁时风土、日记尺牍,都可归入其类。一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言:“虽不过丛残小语,而俱为人间言动。”即,笔记是一种自由独立且jvzq<84yyy4djrscytoug{3eqo4dp8LD1p70497412<188h66461768465>9:?3jvor
7.历代《文选》类总集的编纂体例与选文范围——中国古代总集分体所谓总集,指的是按照一定的体例收录不同作者诗文作品的图书文献。在中国古代图书文献中,春秋时代编纂成书的《诗三百》应是第一部诗歌总集。但早在西汉,人们就把《诗三百》视为儒家经典,称为《诗经》;从东汉刘向(前77-前6)父子的《七略》开始,历代书目都将《诗经》列入“经部”,而不把它当作总集[①]。刘向辑 jvzquC41ygtywn3jvvvdp7hqo1oohx4jvor0495933<0EZ]XTP[ZEZ3ujvsm
8.正史与《今注本二十四史》至此,“正史”作为专用名词,也有了官方规定的意义。它有三个要点:一是史部书的纲;二是纪传体的体例编撰;三是需要朝廷钦定。 清代把正史作为二十四史的专称,绝不是偶然的事情。笔者认为有以下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 第一,中国有“后朝修前朝史”的传统,所以《宋史》《元史》《明史》等史书的编纂,都担负确定正统jvzquC41yy}/e|xp0et0ftizr5{iua|iyimul14634wi4sa743A=7146349=1v46349=44a;5:95250yiv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