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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体例,为历代学者所重视。唐代著名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史通》一书的“序例篇”中指出:“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几在这里虽然是泛指史学,但它同样适用于纂修地方志书。宋代学者周应合在《景定建康志》“修志本末”中说:要修好一部志书,必须做好四件事,即:“定凡例,分事任,广搜集,详参订。”而第一件事就是“定凡例”。当代著名方志学家傅振伦也说:“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例无由起,故志家必以凡例冠之。”到了近代,还出现了专门研究方志体例的著作,如瞿宣颖的《志例丛话》和邬庆时的《方志序例》。这充分说明了方志体例在修志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我国古代的方志体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吸收了史学和地理两门学科的成就而逐渐完善。至宋代,已趋于定型。宋以后,方志体例又经过千余年的锤炼,融合我国古代史书的三种体裁,即:编年体、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于一身,并保留了地理书中的地图,逐渐形成了地方志书的特有体例。一部完善的志书,既有采用编年体编写的大事记,或大事年表,也有依据纪事本末体撰写的各类专志和属于纪传体的人物列传,并插入各种图、表,辟有保存资料的丛录或杂记等等。我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把这种独具一格的体裁称之为书志体,并作为我国古代史书的第四种体裁,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据傅振伦《中国方志学》一书分析,自宋以来,我国曾先后出现过如下几种体例的地方志书:

1、分纲列目体:全书分为十余个大的门类,各门类下再分细目。如清李兆洛的《凤台县志》即属此体。全书分成12个大的门类:卷一,舆地;卷二,食货;卷三,营建;卷四,沟洫;卷五,官师;卷六,选举;卷七,艺文;卷八,人物;卷九,列女;卷十,古迹;卷十一,图说;卷十二,附录。在每一个大门类下,再分若干细目。如“舆地”,设沿革、疆域、坊保、山川、形胜、分野等六目;“食货”,设风俗、户口、田赋、额解、额支,捐摊、赈恤等七目;“营建”,设城廓、公署、监狱、汛铺、仓廒、书院、滓梁、坛庙、义冢、寺观、游观等十一目;“艺文”,设载籍、金石和词赋等3目,这种体例,以类统目,层次清楚、结构严谨,反映了事物之间的统属关系。

2、无纲多目体,或称之为“门目体”:全书分为若干门目,平行排列,无所统属。如宋范成大的《吴郡志》即属此体。全书五十卷,共分沿革、分野、户口、赋税、土贡、风俗、城廓、学校……等四十一门。清顺治十八年(1661),河南巡抚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也属此体。全书五十卷,三十门,设有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名宦、人物、孝义、列女、流寓、隐逸、仙释、方技、艺文、杂辨等。康熙帝曾通令全国各地按《河南通志》的体式修志,所以清初这类体例的志书较多。

3、总纲系目体:根据《孟子》:“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一语,全书设土地、人民、政事三大总纲,或加上文献而成为四大纲,然后系上细目。如明唐枢的《湖州府志》设土地、人民、政事三志。陈鉴、王一龙的《广平县志》立土地、人民、政事和文献四纲,均属此体。也有的名称虽异,但体式相同。如清康熙年间赵弘化的《密云县志》立天文、地理、人事三纲。乾隆年间杜延甲的《河间府志》,设舆地、宦政、人物、典文四志。这种体例的纲目虽然简明,但难以表述一地自然和社会的复杂内容。

4、“三书四体”体:这是章学诚晚年创立的一种新的体例。即分立“志”、“掌故”、“文征”三书的理论,其中“志”是志书的主体,分列:“纪、年谱、考、传”这四体。最后别置“丛谈”一门,或称“余编”、“杂志”,以备“征材之余”。它对后世修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编年体:全书不分门类,不设篇目,把一地的史事和资料,按年代顺序编入书中。如明万历间马文炜的《安邱志》,首篇总志为编年之体,并附历代地理沿革和封建表。又如清乾隆年间汪中一的《广陵通典》,实际上就是一部扬州的编年史。这类体例的志书,数量不多。

6、纪事本末体:以每事为一篇,排比次第,详叙始末。如明康海的《武功志》和韩邦靖的《朝邑志》等,都属此体,但数量更少。

方志体例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了只有运用综合性体裁和多种编纂形式,才能有效地表述一地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全貌。因此,在上述体例的志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第一二种体例,其他几种体例并不多见,证明当时流传并不广。实践出真知,人们在实践中对体例进行了认可和淘汰。

7、继承与创新问题。《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在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中指出:“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编纂地方志,首先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这是因为在新旧方志之间存在着一种历史的联系。它是经过了千百年来各代人的努力而逐渐形成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每一个科学部门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在现代方志发展史上曾发生过一件事,颇能说明问题。民国18年(1929),浙江大学校长蒋梦麟向浙江省政府提出了改革方志体例的建议,主张解散方志旧体,分编年鉴、省史、专门调查三书,实际上就是取消了方志这一传统形式,当时无人响应。这说明了今天我们要编写又一轮新方志,制定新的体例,只能沿着前人开创的道路走下去。对于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方志体例,是在继承旧志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不断前进,绝不是全盘否定。

旧志体例中有很多优点,如明疆域以定空问,明断限以定时间,运用志、传、图、表、记、录等一套综合性的体裁来表达各种不同的内容,这对于我们今天编纂新方志,仍然是适用的。梁寒冰基本上肯定了旧志的编纂形式,他说:“这是两千年来,我国地方志逐渐形成的一种固定的形式,基本上是可以继承和吸收的。”

那么,怎样才算是“创新”呢?按照胡乔木提出的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和体例修志,这本身就是创新。废弃已经过时的旧门类,增辟反映新事物的新门类,在新方志的篇目中体现时代特点,反映地方特色,加强志书的整体性,注意结构的严谨性,在各个类目之间表现出逻辑的联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等等,这些都可以视为创新。不要以为另辟蹊径,重砌炉灶,才算是创新,因为创新并不等于是新创,这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更不能以“创新”背离了志书的基本特征和要求,脱离了志书的特殊体例篇目,那就不成为志书了。所以说“继承不全古,创新不离源”。

THE END
0.《二十四史》序言中華藏書館二〇〇八年五月版本他们得到乾隆皇帝钦定,是统治者认可的“正统”的史书,也就是“正史”。成为人们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必不可少的材料,《二十四史》中的各史都属于中国古代史书体例中的纪传体史书,以历史人物为中心展开叙述,下面逐一介绍。 《史记》是“二十四史”的第一部,汉司马迁撰。司马迁,字子长。汉左冯祤夏阳(今陕西韩城)人。jvzquC41yy}/lrfpuj{/exr1r1ic9?>2del93?
1.“二十四史”的形成体例和版本当我们走进图书馆,走进图书市场,可以看见有各种各样的历史书,体例不一,史观各异,良莠不齐。在这些史书林立的场面当中,我推荐大家回到原典去阅读。那么原典阅读的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呢? 史书分为正史和野史。一般来说,正史是指官方编修之史或者是被官方认可的私人修的野史,其中,野史指民间私人修史。野史的体例比较jvzquC41yy}/v~fplkkxcwl0ep532;8/2:5228hqpvkovh=;86>997mvo
2.(二)古代志书体例的发展和演变后期的方志(主要是宋元以后)体例,更多的是近于纪传体的史书,我国古代史书的编纂形式(体例)发展缓慢,某些方面,拘泥于形式,或多或少的影响到方志的形成。因此,地方志书体例的发展也是缓慢的。地方志书体例在长期的缓慢的发展史中,逐渐形成了方志本身所具有的体系(形式),这是方志区别于其它史书、地理书的一个标志。 1jvzq<84yyy4489iqe0ipo8iqewsfp}4451683;442176:=5588e22A=542?267xjvor
3.纪事本末体创始说辨正作为我国古代史书体例之一的纪事本末体的创始之作,史学界通常归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但不容忽视的是,还存在着如下几种说法: 1.北魏崔鸿等所撰《科录》。金毓黻先生认为,“魏元晖招集儒士崔鸿等,依仿梁武帝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以为科录,或云,撰录百家要事,以类相从(据史通六家及魏书宗室jvzq<84nkunju~t0euyo0ls1zuk1|qzzly049722:5u49722:87a>6967?70|mvon
4.史书的体例有哪些史书体例有着多种分类,你知道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史书的体例有哪些,欢迎参考阅读! 1. 编年体 以编年体纪录历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国。如:《春秋》,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相传为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的《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左传》,我国第一部较为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原名《春秋左氏传》,相传jvzquC41yy}/fr~khctxgw3eqo5{wx|gp1€vq€jpuwibk8}|ls563B963;4ivvq
5.中国古代史书叙事的风格(豆瓣)本书立足中国史学上关于『叙事』之术语、概念、命题的提出与运用,以相互关联的四部史学名著——《汉书》《汉纪》《后汉纪》《后汉书》为分析对象,从中国古代史学主干之皇朝史的叙事经验,窥探中国古代史书叙事重『事』、主『人』、寻『美』、用『意』之紧密结合的突出风格,揭示中国古代史书叙事之理论反思的路径和jvzquC41dqul0mtwdct/exr1kuho1B<:/9364;=/22<:/:4
6.《中国古代异闻录》:笔记,一种自由独立且任性发挥的文体文史我国古代,以有韵者为“文”,无韵者为“笔”。而以“文”“笔”综合而来的“笔记”,则专指信笔著录。这些著录内容庞杂、体例不一。举凡掌故丛谈、神话传说、训诂考据、岁时风土、日记尺牍,都可归入其类。一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言:“虽不过丛残小语,而俱为人间言动。”即,笔记是一种自由独立且jvzq<84yyy4djrscytoug{3eqo4dp8LD1p70497412<188h66461768465>9:?3jvor
7.历代《文选》类总集的编纂体例与选文范围——中国古代总集分体所谓总集,指的是按照一定的体例收录不同作者诗文作品的图书文献。在中国古代图书文献中,春秋时代编纂成书的《诗三百》应是第一部诗歌总集。但早在西汉,人们就把《诗三百》视为儒家经典,称为《诗经》;从东汉刘向(前77-前6)父子的《七略》开始,历代书目都将《诗经》列入“经部”,而不把它当作总集[①]。刘向辑 jvzquC41ygtywn3jvvvdp7hqo1oohx4jvor0495933<0EZ]XTP[ZEZ3ujvsm
8.正史与《今注本二十四史》至此,“正史”作为专用名词,也有了官方规定的意义。它有三个要点:一是史部书的纲;二是纪传体的体例编撰;三是需要朝廷钦定。 清代把正史作为二十四史的专称,绝不是偶然的事情。笔者认为有以下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 第一,中国有“后朝修前朝史”的传统,所以《宋史》《元史》《明史》等史书的编纂,都担负确定正统jvzquC41yy}/e|xp0et0ftizr5{iua|iyimul14634wi4sa743A=7146349=1v46349=44a;5:95250yivvq